扶贫项目资金管理责任书
来源: 阅读:615 次 日期:2015-06-02 11:3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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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村扶贫项目资金管理责任书

甲方: 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乙方: 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新村扶贫既是扶贫开发的载体工程,也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为此,我市扶贫新村建设必须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产业立村,生态建家,祥和安康”的基本思路,合理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注重特色,由点到面、滚动发展,逐步把贫穷落后、产业分散的自然村建设成基础设施条件极大改善,产业支柱十分明显,人居环境优化美观,文化生活高尚完善的扶贫新村。奋斗目标是:从今年开始,以每年15%的建设速度推进,到2010年全面完成1138个扶贫新村建设任务,真正做到建一个新村,兴一个产业,活一方经济,富一方群众。为加强新村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确保我市新村扶贫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根据《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特签定市新村扶贫项目资金管理责任书:

一、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一)严格执行省、市扶贫和财政部门下达的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计划,不准随意变更和调整。确因情况发生变化而必须调整的,乙方应按程序向甲方申报,并说明原因,经甲方批准后执行。(20分)

(二)不准随意调整和扩大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对象。乙方在安排财政扶贫资金项目时,其使用对象和范围应该是尚未解决温饱和初步解决了温饱问题但需要巩固扶贫成果,提高其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贫困人口,其重点是在全市的1138个重点贫困村。扶贫开发范围是省上确定的新村、卫生、移民和劳务四大扶贫工程。乙方不得随意上报不属于扶持对象和范围的项目计划。(15分)

(三)严格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的政策原则安排项目和使用资金。财政扶贫资金首先安排改善重点贫困村的贫困农户生产生活条件、发展生产和提高生存质量的项目,然后是改善区域生态环境的项目。扶贫资金必须落实到贫困村、贫困户,减少一切可能消耗扶贫资金的中间环节。扶贫资金要设立专户,建立专帐,做到专款专用。分配使用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乡村两级必须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乙方不得将财政扶贫资金用于以下十个方面的支出,即:行政事业机构开支和人员经费,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弥补企业亏损,修建楼、堂、馆、所及住宅,各部门的经济实体,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大中型基建项目,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汽车、手机、传呼机等),小额信贷及其他形式的有偿使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等。(20分)

(四)要整合资源,多方投入,确保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乙方在安排使用扶贫资金时,要坚持统筹安排,集中资金办大事的原则,要整合资源,做到各种资金相互匹配、集中使用、保证重点。结合当地实际,按照“一路、二水、三产业、四人居环境”的扶贫新村建设要求,制定好村级规划,做到整村推进。特别要着眼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努力增加农民收入。(15分)

(五)切实规范县级财政报帐制。乙方要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规定,实行县级财政报帐制,不准各行其事,搞资金拨付制和县级部门报帐制。体制不顺的,要限期纠正。要实行项目和资金管理分离,扶贫办负责项目管理,财政局负责资金管理,形成制约和监督机制。(15分)

(六)加强扶贫资金审计。乙方必须实行县(市、区)、乡、村三级项目资金公示制,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监督。要建立扶贫资金审计制度,定期对扶贫资金进行全面严格的审计,对挤占、挪用、贪污扶贫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绝不姑息迁就。(15分)

二、考核办法:本责任书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市、区)的年度农业农村工作目标考核。

三、本责任书有效期限自2004年 月 日到2010年 月 日止。

四、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目标办各执一份。

甲 方: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代 表:

乙 方: 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代 表:

二○○四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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