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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市、溧阳市、武进区教育局,市教师发展中心,局属及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现就2015年常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各校依据《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9〕27号)(详见附件1),开展推荐工作。
2.学校推荐名额:人社部门核准的专技岗初级岗数×9%,结果四舍五入。评审和初定人员之和不大于推荐名额。
校内兼任管理工作的“双肩挑”申报人员与专任教师申报人员一并计数,受推荐名额限制。
3.不能以同样的业绩材料同时申报其他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
二、推荐程序
1.学校推荐。推荐工作要做到三公开:申报人员公开述职、申报材料公开展示、推荐结果全校公开,确保推荐过程的民主性、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推荐结果的公正性。凡未进行“三公开”的人员,推荐结果无效。
2.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各辖、区教育局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报送材料
申报人员按《报送材料要求》(详见附件2)准备评审材料,学校要做好材料的审核工作。申报人员学历学位、任职年限、论文论著发表出版时间、课题结题时间均截止到2015年6月10日。
1.报送材料种类
(1)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2)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
(3)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4)学历、学位证书。
(5)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
(6)职称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
(7)五张公共科目合格证书和继续教育学时认定表。
(8)近3年教学质量考核结果和考核办法。
(9)专业课教师行业、企业专业实践证明材料。
(10)专业课教师非教师系列相关专业资格、执业资格证书。
(11)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表。
(12)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荣誉证书。
(13)任现职以来项目、课题立项协议书、结题报告和鉴定证明等材料。
(14)任现职以来论文、论著代表作原件。论文题目须标注在目录中,并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期刊查询页和“中国知网”等论文数据库查证页的打印件。
2.报送材料时间
(1)2015年7月15日前,将《岗位数额统计表》(详见附件3)和《申报人员名册》(详见附件4)电子稿邮寄至常州市教育局人事处,邮箱:jurs@czedu.gov.cn。
(2)2015年7月29日—31日,将《岗位数额统计表》(纸质稿)、《申报人员名册》(纸质稿)、评审材料交到常州市教师发展中心。联系人:李志岗,联系电话:13776826137。
四、评审费
按苏价费函〔2002〕62号、苏财综〔2002〕61号文的精神,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每人为200元,7月29日-7月31日将评审费交市教育局计财处。
各地、各校要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对弄虚作假的个人和学校,市教育局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予以通报。
附件:
1.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2.报送材料要求
3.岗位数额统计表
4.申报人员名册
5.评审表
6.评审简表
温馨提示:
《点击附件下载》来源于常州市教育局网,最近更新201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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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信息请查看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