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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和上级军事机关有关大学生征兵工作会议精神,现就我校大学生义务兵应征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和时间
1.征集对象:高校新生、在校生、应(往)届毕业生、研究生。
2.应征条件:
年龄:年龄 = 报名年份 - 出生年份。
(1)男生:研究生17-24周岁;本科在校生17-22 周岁;应(往)届毕业生17-24 周岁;高校新生17-21周岁。
(2)女生:研究生17-22周岁;本科生17-22周岁;高校新生17-19周岁。
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kg。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经准分子手术后半年以上,双眼视力均达到4.8以上,无并发症,眼底检查正常,合格。
征兵体检心电图:正常心电图和大致心电图合格。正常心电图,窦性心律在 60-100次/分,心电图各波段形态及时呈正常范围。
3.报名时间和途径:6月30日前,登录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先进行兵役登记,后登陆应征报名(男兵、女兵)页面,按要求进行报名。
4.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不论户籍种类和所在地,均可从学校报名应征,也可从原户籍所在地报名入伍。
5.初审、体检等事项另行通知。
二、表格填写注意事项
1.《兵役登记表》填写“西安市雁塔区小寨路街道长安大学社区”。
2.《兵役登记表》栏目“唯一劳动力”,是独生子女的,填写“是”,有兄弟姐妹的,视情况填写“是或否”。
3.《兵役登记表》栏目“学业情况”应填写“应(往)届毕业生、在读、结业、肄业”。
4.《兵役登记表》栏目“从业类别”应填写“学生”。
5.《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栏目“学校所在地”应填写“陕西/西安/雁塔区”,不能填写“未央区”。
6.《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栏目“应征地”应填写“陕西/西安/雁塔区/长安大学”,不能填写“未央区/长安大学”。若要从原户籍所在地报名入伍,填写户籍所在地。
7.《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栏目“隶属关系”应勾选“中央”,不能勾选“地方”
8.《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栏目“学校资助部门地址及邮编”应填写“陕西/西安/雁塔区/南二环中段长安大学学工部资助教育中心,710064”,不能填写“朱宏路渭水校区”。
三、工作要求
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应征报名工作,大力宣传大学生应征入伍的重要意义,开展丰富多彩的政策宣传活动,激发大学生爱军习武,报效国家的满腔热情。
具体政策请见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和学校武装部网站(http://rmwzb.chd.edu.cn/)
联系人:解老师 张老师
电话:83135046 82334056
武装部
2015年5月27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征兵/军转干部安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