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招聘中山大学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管理人员启事
来源:中山大学网 阅读:911 次 日期:2015-06-04 09: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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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拟在校内公开招聘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管理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本校现有A系列(固定编制)人员招聘。

二、招聘岗位

实验室管理科管理人员1名、珠海校区设备管理人员1名、生物安全办公室管理人员1名。

三、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操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本职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二)具有履行职责需要的业务水平,熟悉高校行政管理工作。

(三)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工作踏实,耐心细致,办事效率高;有强烈的责任心和服务精神。

(四)具有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身心健康。

(六)应聘人员在录用后的第一个受聘期内,原则上不能应聘另一新的岗位,因工作需要调整受聘人的工作岗位或组织推荐应聘高一级职位的除外。

四、招聘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受理报名:应聘者将个人的应聘材料及《中山大学公开招聘人员自荐(推荐)表》(请点击http://rsc.sysu.edu.cn/Soft/personnel/DiaoRuZhaoPin/200509/82.html下载)、连同近期免冠照片、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送至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综合科(南校区415栋生物楼323室)。电子版应聘材料请发至gaolei@mail.sysu.edu.cn邮箱。应聘材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二)报名时间:2015年6月4日—6月10日。

(三)资格审查

(四)面试

(五)组织考察

(六)确定人选,按程序报批

(七)公示

(八)办理任职手续

五、聘后管理

对新聘用的干部实行聘任制,试用期半年。试用期间享受同职级待遇,试用期满,实行双向选择。凡经确认的,聘期四年(含试用期)。

六、其他说明

根据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的要求,用人单位择优确定人选;如应聘人员均不符合条件的,单位可不确定人选,并可申请该岗位再次招聘。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南校区415栋生物楼323室。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20-84111891

中山大学人事处

201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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