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校上线了!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各乡镇(街道),雪峰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近期我办将组织人员进行技术员、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请各有关单位组织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参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对象:凡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机械、电气、电子、轻工、化工、环保、地质矿产、路桥、测绘、科技管理(技术管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信息、科技普及、专利管理等)等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关于福建省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意见》(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可申报相应专业的技术员、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
二、应报送的评审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使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
2、《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统一使用A3打印,附送电子版)一式15份。
3、独立撰写的专业技术代表作(技术工作总结或论文)一份,文章内容必须与申报专业及从事的专业工作一致。文章必须是与本专业技术工作相关、具有相当水平的学术、技术论文或技术工作总结,一般综述性的无效。有论文代表作要求的,其发表刊物必须是正式出版发行的省级以上本行业刊物或大学本科学校主办的学术刊物(刊物均需有CN或ISSN刊号,并经新闻出版总署许可。发表在增刊、套刊、电子刊、一号多刊等刊物上的论文一律不予认可)。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职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需提供所有前置学历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在《简明表》学历栏目中按毕业时间依次注明。其中2001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经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学信网)www.chsi.com.cn/xlcx/lscx.jsp)查询栏目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的打印件1份(有效查询期1个月,请在有效期内递交材料), 不能在学信网查询的,需向收件单位说明个人学籍档案所在,以供有关职改部门备查。
5、申报助理工程师的应提供技术员资格证书、单位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任现职以来《工程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中专学历提供最近4个年度,非全日制大专学历提供最近3个年度,全日制大专学历提供最近2个年度、本科学历提供最近1个年度)复印件各一份;申报技术员应提供1个年度考核表。
6、任现职以来每个年度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其中申报助工中专学历须提供最近4个年度,非全日制大专学历提供最近3个年度,全日制大专学历提供最近2个年度、本科学历提供最近1个年度;申报技术员提供1个年度继续教育证明。
7、《申请办理有关手续计生情况审核登记表》1份。
8、曾被评委会否决再次申报者,应补充新的业绩材料。
三、评审材料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
1、上述评审材料的复印件均需经所在单位核对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2、评审材料应按顺序整理,连同材料目录装入材料袋(建议用纸质档案袋),并在材料袋正面注明申报人员姓名、所在单位、申报专业、联系电话。
3、职称评审相关表格可登陆泉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网站(http://www.fjqz.gov.cn/sjw/)“人事教育”专栏下载。
4、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2015年7月。
5、评审费标准:按闽价费〔2008〕361号文件执行。
6、报送材料截止时间:2015年7月31日。
7、报送材料地点:南安市彭美路131号(电力公司)6号楼401,经贸局办公室。联系人:陈玉丹 电话:86382226。
南安市工程技术经济系列职改办
201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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