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校上线了!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各乡镇政府、场管委、县直各行政、企业、事业单位:
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和《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做好二O一五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和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要求,我县将继续开展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和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参加培训工作
1、培训对象: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必须参加统计从业资格考试。
①现在统计岗位工作尚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的;
②近期将从事统计工作而未参加统计人员上岗培训的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含会计或出纳的兼职)。
2、培训内容
培训统一使用国家统计局规定的科目和教材,即:《统计法基础知识》、《统计基础知识和统计实务》、《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学习指导、《统计法基础知识》学习指导。
3、培训费用
培训收费的标准按照自治区新计价费字(2007)954号文件的规定,每门课收费标准为60元,证书费10元,资料费包括统计基础知识10元,统计实务10元,统计法基础知识15元,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学习指导15元,统计法基础知识学习指导15元。(注:各类教材按实际定价收取、合格证书工本费自费,不开发票。)
4、组织实施
①报名时间:2015年6月1日--2015年7月1日
②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ƒ考试时间:2015年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日期为9月20日,具体考试时间为(以下均为北京时间):9:00—11:00,《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14:00—16:00,《统计法基础知识》。
二、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1、培训对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①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应自发证之日起两年参加一次继续教育培训,考试。参加年审的人员必须参加当年的继续教育培训。
②所持岗位培训证书时间满两年以上者(按发证时计算)。
2、培训内容
参加统计从业资格继续教育培训考试人员考试科目为:《基层统计报表填报指南》、《工业企业一套表填报指南》、《统计“四大工程”建设三十问》、《新“统计法”解读》、《基层统计分析实用案例》、《基层统计报告写作点评》,可以任选其中一门或多门进行学习,学习完成后参加全疆统一考试。
3、培训费用
参加继续教育人员根据所选课程不同进行收取考试费,每门课60元,年审费5元,《基层统计报表填报指南》15元,《工业企业一套表填报指南》15元,《统计“四大工程”建设三十问》10元,《新“统计法”解读》8元,《基层统计分析实用案例》15元,《基层统计报告写作点评》15元。(注:各类教材按实际定价收取、合格证书工本费自费,不开发票。)
4、组织实施
①报名时间:2015年6月1日—2015年7月1日
②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③考试时间:2015年全疆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考试日期为8月22-23日
三、工作要求
1、所有在统计岗位上的工作人员都必须持证上岗。
2、所有在统计岗位工作已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期满两年的,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否则将注销其统计从业资格证。
3、凡是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合格的人员,需填写统计从业资申请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①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两份
②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同底照片两张。
③本人最高学历证书及其复印件两份。
4、报名地点:精河县统计局
5、联系人:古丽孜亚马申
6、联系电话:5320382
注:各乡镇场统计委员会负责各站所及村队的统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和继续教育的通知报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