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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如东县人民法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司法辅助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设司法辅助岗位15名,其中岗位一:男性,10名;岗位二:女性,5名。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人员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条件者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3.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5年6月至1997年6月期间出生);
5. 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行为尚未查清的;
3.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内的;
4. 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人有刑事犯罪嫌疑、有正在服刑记录的;
6.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如东县人民法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笔试、速录技能测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 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如东人力资源网(www.rdhr.gov.cn)。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5年6月 15日09:00~6月17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 6 月15 日09:00~ 6 月18日16:00。
缴费确认时间:2015年6月 15日 09:00~ 6月19日16: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者,请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缴纳费用,进行缴费确认。
2.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所填信息应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保持一致),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高:170像素;宽:130像素)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严禁上传风景照、生活照、艺术照等。
(2)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负责初审,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将注明缺失或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其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
(3)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进行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名。
(4)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本次公开招聘向考生收取笔试、速录技能测试费100元/人;对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
3. 网上打印准考证
经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5年6月24日09:00~ 6月26 日16:00。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513-84528191。
(二)笔试、速录技能测试
笔试、速录技能测试由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笔试成绩占总成绩20%,速录技能测试占总成绩的40%。
1.笔试考试方式为闭卷,百分制计分。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写作能力等,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速录技能测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文字录入方式不限(需要专业速录工具的请自备),速录考试的形式为听打,播放两段录音,每段均为10分钟,语速分别为80字/分钟、120字/分钟,根据准确率评分,百分制计分。
3.时间地点。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4.成绩查询。笔试、速录技能测试结束两天内,招聘考试笔试、速录技能测试成绩将在如东人力资源网(www.rdhr.gov.cn)公布。
(三)资格复审
笔试、速录技能测试结束后进行资格复审。根据笔试、速录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如有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依次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在如东人力资源网站上公告。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取得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如东人力资源网站上公布。
(四)面试
面试由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对象: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重点考查考生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按照笔试成绩占20%、速录技能测试占40%、面试成绩占40%,采取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2位)。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如东人力资源网、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告。
体检由如东县人民法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如东县人民法院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六)公示拟聘人员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如东人力资源网、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期为两年,其中试用期两个月,合同期满根据用工单位实际情况可续签。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成绩高者):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八)人员待遇
工资待遇按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执行,并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同时欢迎报考人员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进行投诉与举报。
纪律监督电话:0513-84533800(如东县人社局纪检组)
0513-80866844(如东县人民法院监察室)
六、附则
本简章由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东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相关信息公布:如东人力资源网(www.rdhr.gov.cn)。
政策咨询电话:0513-84520883(如东县人社局)
0513-80866806(如东县人民法院)
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如 东 县 人 民 法 院
二〇一五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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