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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各级关于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5年学生参军入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凡我校全日制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征集入伍。男生年龄为年满17至22周岁,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 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 周岁。女生年龄为年满17至22周岁。
二、征集程序
原则上在校生在学校驻地入伍,应届毕业生在学校办理预征手续,回原籍入伍。按照宣传发动、组织报名、初审初检、体检政审、批准入伍的程序进行。
1、宣传发动。学校5月份组织学生参加应征入伍政策网上咨询周活动,6月份联系聊城军分区来校开展政策解读和应征入伍宣传活动,组织“处长面对面”应征入伍政策咨询活动。学院要下载《大学生参军入伍宣传手册》传达给学生,通过召开主题班会,给学生发微信、短信、QQ群等方式让每名学生了解参军入伍政策。
2、组织报名。6月20日前,男性大学生(含在校生、应届毕业生)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一份)、《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存根》(一份),《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两份,反正面打印)(以下分别简称《登记表》、《申请表》)。各学院汇总报名学生信息和表格,填写《聊城大学2015年参军入伍报名学生基本信息》并加盖学院公章报送武装部(东校区群星公寓12号楼)123室。
3、初审初检。6月20日前,学院对报名学生在校期间综合表现、文化程度进行审核,并填写《登记表》中“就读学校对本人在校期间表现及文化程度鉴定意见”栏(填写意见的负责人需要签名,由武装部统一加盖学校公章)。6月30日前,学校武装部组织报名学生进行身体初检。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被确定为预征对象,并发放《登记表》、《申请表》。
4、体检政审。7月31号前,毕业生持《登记表》、《申请表》回原籍报名入伍。8月初,学校武装部组织在校生在学校驻地进行体检,8月中、下旬,组织体检合格的在校生进行政审,并填写《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
5、批准入伍。9月初,批准通过体检、政审并符合其他条件的学生入伍。被批准入伍的在校生持武装部发放的《离校通知单》办理离校手续。学生入伍后,学校为入伍在校生办理保留学籍、补偿学费代偿国家贷款手续。在原籍入伍的学生本人或家长通过机要渠道将《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申请表》原件(加盖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公章)、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寄送至聊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校为其办理补偿学费代偿国家贷款手续。
6、女兵征集。6月20日至7月31日前,女生(含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登陆“全国征兵网”报名。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依据报名人员当年高考相对分数进行排序,择优选择初选预征对象并张榜公示。被确定为初选预征对象的女青年,上网打印相关表格,报名应征。
7、直招士官。直招士官,是指根据《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以及有关规定,直接招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入伍,作为志愿兵役制士兵到部队服现役。应届毕业生可登录“全国征兵网”查询招收专业,符合专业条件的在网上申请参加直招士官报名,按照报名登记、体格检查、政治审查、专业审定、批准入伍、签订协议、交接运输的程序办理。直招士官工作5、6月份开始,7、8月份结束。报名人员因招收员额限制未被录取的,仍然可以参加义务兵征集。
相关参军入伍政策与程序,可以登陆我校国防生网人武工作栏目查询(网址:/rwgz/)。
联系人:张延祥;联系电话:8239591
石 勇:联系电话:8239610
武装部 学生工作处
2015年6月2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征兵/军转干部安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