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市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工作方案》要求,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楚雄市2015年特岗 体检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15年6月9日(星期二)上午7:30到楚雄市教育局(楚雄市团结路388号)院内集中,7:40点名,前往医院体检。
二、体检标准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中央特岗计划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云教人〔2015〕8号)文件规定,体检标准参照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要求体检的医院具备二级乙等(含)以上资质。
三、体检要求
1.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需持身份证原件和1张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参加体检。
3.体检时应在医师指导下检查规定的所有必检项目,不能漏项,以免影响招聘。
4.需要复检者另行通知,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考生体检过程中必须遵从工作人员安排。
四、体检注意事项
经过咨询,请参加体检考生注意:
1.体检前三天内,保持正常清淡饮食,不能饮酒,不能服用解热镇痛类药物,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要进行抽血及超声检查,请受检前禁食8-12小时(空腹8小时以上)。
楚雄市特岗 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五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