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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5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计划的通知》(浙人社发〔2015〕54号)和《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浙人专〔2006〕351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201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专业
文博、群文、艺术、体育教练、电影放映、文学创作、图书、档案(高级)、播音、新闻出版、技工学校教师、律师、农业技术、工艺美术、工程、经济(高级)、会计(高级)、审计(高级)、教师等(详见附件1)。
二、申报(推荐)对象及条件
正常晋升(含破格晋升)。按照省各主管系列部门的评审通知,各专业的具体申报对象、条件可登录湖州人才网WWW.HZHR.COM,点击进入“职称评价”即可查阅。高级职称申报材料严格按其专业系列主管部门要求申报。
三、有关政策说明
(一)加大企业创新型人才评价力度。对我市3+3特色产业和“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领域的企业创新型人才,建立以品德、业绩、能力为主要内容的评价标准,开辟职称晋升绿色通道。详见湖职改办〔2015〕1号文件。
(二)2015年对部分企业工程(建筑、交通道路桥梁等)专业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晋升初、中级职称不再实行考评结合,将采用面试和评审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具体办法另行通知)。对原参加理论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在三年有效期内仍然可以申报评审。
(三)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落实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2017年起将对事业单位申报对象全面实行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相结合的办法,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有条件的主管部门可先行先试实施“评聘结合”,根据核定的岗位设置方案,在空缺岗位数内择优推荐拟聘人选。这期间各县区、各单位要严格标准条件,要从严控制事业单位推荐人选,从严控制评审通过率。
事业单位应根据《关于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实施后有关问题的意见》(湖人社发〔2013〕210号)和《关于加强事业单位岗位聘期考核管理的指导意见》(湖人社发〔2013〕285号》等要求,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评聘、合同管理,健全岗位聘期考核制度,并将岗位聘期考核结果作为评聘的重要依据,从而形成竞争择优、能上能下,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
(四)继续教育要求。从今年起,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继续教育方式可参考附件14)
(五)外地证书确认要求。从外省、中央部属单位、外市调入和军队转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其原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需经省(市)人事部门审核、确认。
(六)学历认证要求。对于2001年以后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申报对象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申报对象注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并经所在单位审核验证,有验证人签名,注册验证时间,加盖单位公章;无法提供备案表的须提供“浙江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外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为规范申报评审工作,申报职称对象(高、中、初级)须提供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申报中、初级的对象需提供近1年养老保险缴费清单证明;申报高级的对象按省主管部门系列申报具体要求提供),还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对象须提供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八)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按《关于深化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的意见》(浙教高科〔2014〕28号)、《关于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浙教高科〔2014〕84号)执行。其他辅助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在空缺岗位内由高校向有关评委会择优推荐评审,自主聘任。评审通过人员不公布资格,不颁发资格证书。
(九)中小学校不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制度相脱离的资格评审。关于中小学校岗位结构比例问题,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湖州市中小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管理的通知》(湖人社发〔2015〕118号)执行。
(十)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应在“合格”以上。
(十一)各县(区)人力社保局和各主管部门要把好材料审核关,申报对象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情况综合表》等送审材料应在所在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并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公示确认表》(附件13 );中评委在评审前,评审对象基本情况和资格审查情况将在湖州人才网—职称评价栏目上进行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评审工作结束后,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应予认真调查核实。申报对象和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附件12)上签字盖章。对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其申报材料一律予以退回,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资格。
(十二)实施评审工作信息化。部分专业高级申报使用“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与评审服务平台”。今年,我市将启动建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与评审服务平台,计划从明年起,推广使用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与评审服务平台。
(十三)外语要求。除符合外语免试条件者外,年龄在50周岁(不含)以下的申报人员,须取得有效的外语合格证书。外语符合免试条件的,应按规定填报《职称外语免试审核表》(附件9)。外语免试条件参阅“湖州人才网—职称评审—业务指南栏目”。
(十四)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凡年龄在45周岁(不含)以下的申报人员,除符合相应免试条件者外,须取得有效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计算机符合免试条件的,应按规定填报《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附件10)。计算机免试条件参阅“湖州人才网—职称评价—业务指南栏目”。
(十五)评审中所需表格,均可登陆湖州人才网上下载(网址:WWW.HZHR.COM,点击“职称评价”进入“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
(十六)评审对象的送审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公布、证书发放等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各中评委的评审结果在湖州人才网站(网址:WWW.HZHR.COM——职称评价)进行公示后,再正式发文公布。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报送材料统一用评审材料袋包装(评审材料袋可在当地人事职改办或职评中心窗口领取)。
(二)评审人员材料清单1份(按评审材料袋目录提示增减)。
(三)《专业技术资格委托评审人员花名册》一式1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需贴照片)初级一式2份;中级一式3份;高级一式4份。
(五)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中、初级一式1份,高级一式2份。(申报高级工程师的人员需提供从事工程技术或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的简历2份,并加盖公章)。
(六)任期考核材料(中级提供近四年的年度考核材料1套,高级按省主管部门系列申报要求提供)。
(七)《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情况综合表》高、中、初级一式10份(附件7:A4正反面打印,共4页,不得增页、附页)。该表要求如实填写,内容要齐全,充分反映业绩并加盖单位公章。
(八)申报对象学历、学位证书、现任职务资格证书、聘书、继续教育证书、荣誉证书及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中、初级一式1份,高级一式2份,集体项目须提供主要贡献者依据。
(九)申报对象任现职以来撰写发表的有关著作、论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成果鉴定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1套(论著和研究报告是刊物复印件的,应同时复印刊物封面、刊号、目录、所写文章,单位应与原件核对并盖章;未曾发表的单位应予认定盖章;项目获奖证书上没有申报人姓名及排名,单位应出具申报人在该项目中的角色、担任的职务和责任等情况证明),并提供代表性论文原件1套,不便装订的书和提供的一套原件不需装订。
(十)申报中级以上(含中级)职务要求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外语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符合免试条件的,需填报《职称外语免试审核表》、《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并附有关证书材料及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式3份。
(十一)破格晋升中级以上职称人员需填写《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一式3份,单位人事部门需填写审核意见及说明符合哪几条破格条件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十二)二寸证件照片1张(近期白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背面写上单位、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并置于信封内。
(十三)《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
(十四)《申报材料公示确认表》1份。
以上原件在报送材料时经验审无误后退回。
五、评审(推荐)材料报送方式、时间和地点
凡申报中、高级职称的,市本级由个人或单位向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服务中心申报,县、区向当地人事职改部门申报,各地人事职改部门统一后,一并报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服务中心。申报初级职称的按属地原则申报,各专业的申报材料按附件1中具体规定的时间、地点报送,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服务中心2033099,2200856,长兴县6038432,德清县8060153,安吉县5031286,南浔区3919066,吴兴区2289372。
六、评审(推荐)费
初级100元,中级260元。评审(推荐)费须在报送材料时一并缴清。
湖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6月4日
附件:
1. 2015年度湖州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推荐)时间安排表。
2.有关表格填写注意事项
3.申报材料装订要求
4.申报材料清单(第一册)
5.申报材料清单(第二册)
6.申报材料清单(第三册)
7.推荐 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
8.破格推荐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
9.职称外语免试审核表
10.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
11.专业技术资格委托评审人员花名册
1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13.申报材料公示确认表
14.继续教育方式参考
温馨提示:
《点击下载附件》来源于长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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