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东海县报送2015年度水利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材料的通知
来源: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1015 次 日期:2015-06-10 13:5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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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职称办部署,现将报送2015年度水利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市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中从事水利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包括港、澳、台以及外籍人士,与用人单位订立聘用合同,现仍从事水利专业技术工作的离退休人员,均可申报水利工程专业各级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必须应聘在水利工程专业技术岗位,不在水利工程专业技术岗位上的人员一律不得申报。行政编制工作人员不在本专业申报范围之内。

二、申报条件

(一)常规条件

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参照《江苏省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

申报助理工程师条件须具备:

1.中专毕业,从事水利类专业工作满5年,或取得员级资格满4年;

2.大专毕业,从事水利类专业工作满3年,或取得员级资格满2年;

3.本科毕业,从事水利类专业工作满1年。

(二)特殊群体申报条件

1.专业不对口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所取得学历专业既不是水利工程类专业又不属于水利工程类相关专业的,须取得水利工程类专业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大专及以上三门专业课合格证(成绩单)、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或市职称办认可的专业培训合格证方可报评。

2.机关分流人员。机构改革期间成建制转为企事业及从机关分流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轮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不论其以前有无低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只要符合有关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即可申报评审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均不作越级对待。在机关工作的年限可视为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在机关撰写的重要文件、工作报告、总结可视作论文,职称计算机可先评后考。从机关正常流动到企事业单位的人员照此执行。

3.离退休人员。现仍从事水利专业技术工作的离退休人员可由现聘任单位按规定渠道和程序申报。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作为其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体现,不作为改变其离、退休工资福利等各项待遇的依据。申报时须提供有效的聘用合同文本。

4.从省外或中央直属单位引进来我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在原地区或原单位按国家规定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及专业工作年限予以认可;符合我省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直接申报。

5.留学回国人员。可不受职称、资历及计算机条件的限制,根据本人实际水平、能力和业绩成果直接申报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

6.转评人员。因工作变动转换到水利工程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转评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的须在水利工程专业岗位工作满1年。转评时可在原专业技术资格级别基础上直接报评相应级别的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资格,其他要求与正常申报人员一样。

7.委托评审人员。部省属单位或外地委托我市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在地市级职称部门审核后,开具委托函,报送市水利局人事教育处。

8.地方职称人员。对学历不达标人员取得地方职称水利工程系列中级满3年或取得地方职称水利工程系列高级满1年的,可以作为学历破格申报国家水利工程系列中级职称。

三、有关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和继续教育的要求

(一)申报评审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资格,不作职称外语要求。

(二)申报评审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资格,应参加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合格证。

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在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时长期有效。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学位)或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可免试职称计算机。

(三)申报评审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资格,应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提供任现职以来近五年完成规定的学时并通过各级人社部门审验的《继续教育证书》。

四、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一)初级职称(助理工程师)申报要求

1.归口申报单位报送材料

(1)《连云港市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推荐表》打印件1份及数据备份(excel格式),纸质件须加盖归口申报单位公章和所在地职称主管部门公章,市直单位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和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缺一不可。

(2)所在单位为申报人员出具的从事水利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所在岗位)的证明。

(3)信息填写要求:“工作单位”必须是全称,填为“××县(区)××水利站”,直属单位填为“连云港市××管理处”,工作单位不能为各级行政机构名称;所有文字间不留空格;日期填写均要精确到月,格式均为“××××.××”(如2014.05);专业技术工作(所在岗位)证明按《连云港市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推荐表》中人员姓名顺序装订,未提供证明材料的将不予接受报名。

2.申报人员报送材料

(1)填写《连云港市水利工程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2)中专学历近5年年度考核表,大专学历近3年年度考核表,本科以上学历提供上年度个人考核表复印件1份,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申报人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及原件。

本次初级职称申报仅针对从事水利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但不符合初定职称条件的人员,符合水利工程专业初级任职资格初定条件的人员无需申报。

(二)中级(工程师)申报要求

1.归口申报单位报送材料

(1)《连云港市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推荐表》打印件1份及数据备份(excel格式)。纸质件须加盖归口申报单位公章和所在地职称主管部门公章,缺一不可。市直单位打印表须加盖单位公章和人事档案主管部门公章,缺一不可。

(2)《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原件汇总1份。

(3)填写要求:“工作单位”必须是全称,填为“××县(区)××水利站”、“连云港市××管理处”,工作单位不能为各级行政机构名称;所有文字间不留空格;日期填写均要精确到月,格式均为“××××.××”(如2014.05);《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按《连云港市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推荐表》中人员姓名排列顺序装订。

2.申报人员提交材料

(1)填写省职称办印制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2份,要求a4纸张正反面打印。

(2)填写《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12份,要求a3纸张打印。

(3)破格申报人员提交书面破格报告原件2份,要求打印,1份不装订,1份装订在申报材料内。破格条件应真实具体。

(4)申报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公示证明原件1份。

(5)《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原件1份。

(6)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7)申报人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书或合同书复印件1份,同时提供有关原件。

(8)申报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市职称办认可的专业培训证书复印件1份及原件(同时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不能提供“学信网”证明的需作出人事部门认可的合理解释)。前后学历均须提供,其中申报者所取得的专业不对口,须提供取得对口专业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大专及以上三门专业课合格证(成绩单)、大专及以上专业证书或市职称办认可的专业培训合格证。

(9)申报人继续教育证书内芯复印件1份及原件,《连云港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课成绩证明》。

(10)申报人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或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的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1份及原件。

(11)申报人近5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12)申报人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工作总结打印件1份。

(13)申报人工作经历、主要业绩成果证明、证书以及《江苏省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中要求的其他业绩材料复印件各1份,有关证明及证书须提供原件。

(14)申报人从事水利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中的获奖证书、专利证书以及项目成果鉴定验收等有关业绩成果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同时提供有关原件。

(15)论文、论著要求:申报人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后,已发表的全部或有代表性的专业著作、专业论文以及技术报告等材料复印件各1份,其中公开发表论文复印封面、目录、文章等内容(同时提供“中国知网”、“中国期刊网”或其它论文发表证明性材料),交流论文应附原件和论文交流证书复印件各1份。所有有关论文、论著材料及证书均须提供原件证明。

按照职称评审量化工作要求,今年中级职称申报材料继续采用分册的形式报送,其中上述⑶-⑾项按顺序装订为第一分册(基本情况证明类);⑿-⒂项按顺序装订为第二分册(专业理论知识、学术水平(论文论著)、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证明材料等);⑴-⑵项随材料报送,不装订。

(三)其他申报材料要求

1.中初级职称申报人员提供近期免冠小二寸正面照片2张(考试答辩准考证和资格证书备用)。请各单位将报考人员的照片按推荐顺序粘在a4纸上,照片下方注明姓名,用信封装好后上报。

2.中级职称(工程师)申报专业力求准确,申报材料书写清晰工整。报送的材料除“申报表”、“简介表”外,其它材料均须按要求分类排序装订成册,并装入档案材料袋,封面贴“申报材料目录表”。

注意:申报人应精选申报材料,不需多报,中级职称申报人只需按分册要求上报一套装订完好的材料本(2本),并装入一个档案材料袋。中初级职称各类申报表格可从连云港市远程教育培训网或市水利局网站查询下载。

五、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一)请各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凡不符合条件和材料不全、不实的不能上报。

(二)各单位在审查各类复印件时,应认真核对原件并对照原件认真审核有关复印件,审核人须在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杜绝弄虚造假;对审核出假证件、假材料的要按照有关纪律进行严肃处理。材料必须经所在地职称部门审查盖章后报送,未经地方职称部门审查签章的,材料不予接收。

(三)技术职务职龄计算按有关规定执行,今年中、初级职称申报者,其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时间、资历、业绩等全部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

(四)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将初审通过的申报人情况在本单位公示一周,并为其出具公示情况证明。对公示对象的学历、资历、论文、工作业绩等有异议的,各单位应认真调查核实,确定符合条件后再推荐上报。各单位还须组织申报人员签署《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不能提供《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的将不予推荐、参评。

六、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中初级职称申报材料请于2015年8月17日前报送至县人社局专技科(劳动大厦711室)。联系电话:87027386,电子信箱:dhzck@163.com。

七、考试、评审有关问题

助理工程师继续采用考试答辩的方式进行,工程师仍采用考试答辩与专家量化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称考试将同时进行。计划于2015年9月底前完成助理工程师和工程师考试答辩、评审工作。助理工程师和工程师申报考试答辩的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考试科目为《水工建筑物》,有关考试大纲可在连云港远程教育网“下载专区”或市水利局网站下载。

八、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苏价费函〔2002〕62号、苏财综〔2002〕61号文件有关规定,助理工程师考试答辩费用80元/人;工程师评审费为200元/人,考试答辩费100元/人,合计300元。

2015年6月9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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