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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促进普通高等学校贫困毕业生就业创业的通知》(渝府办发〔2014〕53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和贫困大学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公开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7名(其中贫困大学生9名)。具体岗位及名额见《忠县2015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忠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5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招聘条件
1.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其中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21日。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纪律处分记录。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4.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5周年以上,5年内主动提出与聘用单位解聘的,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且按照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等规定的有关要求。
(三)贫困毕业生
报考贫困大学生专设岗位,须属于2013年、2014年、2015年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的贫困家庭大学生,且大学入学前户籍地在忠县及与忠县接壤的万州区、梁平县、垫江县、丰都县、石柱县(包括考生本身户籍在上述区县,但因高考升学将户籍迁至高校的人员;不包括考生原户籍不在上述区县,但因高考升学将户籍迁至上述区县高校的零就业家庭、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和城乡低保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并符合岗位设置的其它相应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22日至6月23日
2.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1)报考县民政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县民政局办公室报名,联系人:田老师,联系电话:(023)54232237。。
(2)报考县国土房管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县国土房管局办公室报名,联系人:石老师,联系电话:(023)54235269
(3)报考县规划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县规划局办公室报名,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3)54239016。
(4)报考县文化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县文化委办公室报名,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3)54454600。
(5)报考县商务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县商务局人事科报名,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023)54453990。
(6)报考县农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县农委人事科报名,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023)54248046。
(7)报考县城乡建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县城乡建委人事科报名,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23)54231991。
(8)报考县畜牧兽医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县畜牧兽医局人事科报名,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3)54246703。
(9)报考县林业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县林业局人秘科报名,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3)54249600。
(10)报考县财政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县财政局办公室报名,联系人:夏老师,联系电话:(023)54232639。
(11)报考县残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县残联办公室报名,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3)54405303。
(12)报考县交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县交委办公室报名,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3)54248646。
(13)报考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县人力社保局会议室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分别是:
磨子乡:杨老师,13436245699;
石黄镇:吴老师,13983554369;
永丰镇:吴老师,13896338911;
汝溪镇:苟老师,18883891559;
花桥镇:熬老师,13996584409;
洋渡镇:许老师,13996597772;
双桂镇:周老师,15922684988;
金鸡镇:欧老师,13896968168。
3.报名手续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招聘岗位报考。
(2)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2015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推荐表)、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黑白、彩色均可),到指定地点报名。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城乡低保家庭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委托他人报名者需出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并交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者填写《忠县2015年二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按规定缴纳考务费。
(三)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5年7月3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笔试和面试。招聘岗位名额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名额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该招聘岗位。其中,急需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每科分值为100分。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测试内容见《一览表》。
(2)笔试时间初定于2015年7月4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面试人选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公共科目与专业科目成绩之和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其中,急需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凡考生笔试有1科缺考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因考生通讯工具不畅而未接到通知或未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弃权。
3.考试考核总成绩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3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
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在确定体检人选时,如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学历、笔试成绩、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按通知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要求并结合岗位和行业的实际需求组织实施。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社保局和招聘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若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进入面试且合格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所有考生须于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关学籍档案,逾期未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考核成绩等有关事宜,可登陆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外网查询。
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外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毕业院校、准考证号、总成绩、拟招聘单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报县人力社保局审批,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要求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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