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公告中本已写明:考生自行维护填报信息。但由于不注意校对个人信息,一些考生仍然填写错误,并且通过审核,甚至已经交费。考虑到这部分考生确有困难,省人事厅考试中心昨天发布了说明可以有条件地修改个人信息,但同时提交删除记录的考生也有很多(其中很多情况并不是误操作),考虑到删除记录是非正常操作,且对已交费考生来说不公平,故,经研究,决定:所有要求删除记录的请求一律不予受理。在2008年6月21日24:00以前通过审核的人员,无论是否交费,可以提交相关修改材料,省人事厅考试中心可帮助修改部分信息,但是,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考试地点不予修改,与报考岗位要求密切相关的其他信息项,也不予修改。
自2008年6月22日凌晨0:01开始,省人事厅考试中心不再提供信息修改服务,请各位考生自己对自己负责,仔细校对好个人信息后再提交上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申请办法:
请写明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及需修改的信息项,并发送身份证的扫描图片,在2008年6月21日24:00以前发送至ynsrstgwyglc@21cn.com邮箱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