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金融学院2015年招聘启事
来源:河北金融学院网 阅读:813 次 日期:2015-06-16 09:5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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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校教学、科研工作需要,加快师资队伍建设步伐,我校2015年拟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同时招聘教学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高层次人才

(一)类型

按照我校发展需要以及引进人才所具备的专业水平,分为以下三类:学科带头人、我校急需专业博士研究生、其他专业博士研究生。

(二)条件

1.学科带头人引进条件:

具有博士学位,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公开出版本学科较高水平的学术专著1部,并在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过具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5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第一作者)属于我院《科研成果认定办法》中规定的一类范畴;

(2)在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过具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10篇以上,其中至少有2篇以上(含2篇,第一作者)属于我院《科研成果认定办法》中规定的一类范畴;

(3)获得国家级三大科技奖励、教学成果奖1项(有个人获奖证书);

(4)获得过省部级三大科技奖励、教学成果奖1项: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第1名)。

在某方面具有特殊业绩的,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

2. 急需专业博士研究生招聘条件:

(1)硕士、博士阶段所学专业为我校相关急需专业;

(2)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

(3)具备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博士阶段以第一作者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

(4)全程参与过教育部或国家级课题的研究工作。

(三)待遇

单位:万元

人才类型 类别 科研启动费 安家费 学位津贴
学科带头人 金融、保险、会计专业博士学位、教授职称 3-15 30-80(税前) 在我校工作满五年后,从第六年起享受1万/年的学位津贴,第十一年起享受2万/年学位津贴,每年年底支付。
金融、保险、会计专业博士学位、副教授职称 3-15 30-60(税前)
其他专业博士学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3-10 20-40(税前)
急需专业优秀博士   3-8 10-20(税前)
其他专业优秀博士   3-5 具体情况面议

注:所有科研启动经费按我校相应规定使用

二、硕士教师

(一)招聘岗位(见附表:河北金融学院2015招聘计划).xls)

(二)要求及待遇

1.应届毕业生硕士阶段学历应为重点院校(金融、保险、会计相关学科可为国内重点财经类院校),第一学历为第一、二批全日制本科且与硕士专业基本一致;

2.硕士阶段为海外硕士的,第一学历为第一、二批全日制本科且与硕士专业基本一致;

3.具有高校教学经验者,年龄40周岁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4.具有金融、保险、会计等从业经验者,年龄40周岁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

5.录用人员以非事业编制聘用为主,享受学校事业编制同类人员同等工资待遇。

三、应聘人员须知

1.请应聘人员认真填写《河北金融学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xls》发送到我校人事处邮箱:hbjrxyzp@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专业—学历—应聘专业)。

2.报名工作结束后,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选入围人员并电话通知本人,初选入围人员需参加我校组织的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和要求以电话通知为准。

3.报名截止日期:2015年5月24日。

欢迎广大有志之士来我校工作。

联系人:高老师、张老师 联系方式:电话:0312—3338054

河北金融学院人事处

201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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