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校上线了!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注:
交流群加入:全国各省区高考招生信息交流QQ群
2015全国各大院校招生信息本网站陆续更新中,请广大网友点击查看。
若省份中没有看到您想查询的学校可以通过“站内搜索”学校名字查询信息。
若有疑问可咨询本网站,或者自行登录学校官网查看相关招生信息。
为一步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水平,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发改委、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保厅、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5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5〕36号),2015年我校承担预防医学专业培养任务125名,定向培养岗位方向面向农村社区岗位培养和面向欠发达地区的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培养。
一、招生专业及科类 预防医学(五年制),理工类
二、招录与招聘 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按照“先填志愿,择优选拔,后签协议”的原则。按考生户籍以县(市、区)为单位实施定向招生(招聘),本科安排在第二批提前录取。定向培养原则上实行“招录与招聘并轨”,部分县(市、区)的部分专业不实行“招录与招聘并轨”(详见定向培养招生计划备注)。
三、学习费用 预防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6325元/学年/人。经学校录取并签订就业协议的定向培养学员,可得到委托培养用人地政府补助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等,补助标准不少于4.6万元/5年/人。具体补助办法以各县(市、区)卫生局协议为准。
四、就业与待遇 实行“招录与招聘并轨”的县(市、区)定向培养生按期毕业后,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农村社区工作。具体工作单位由卫生部门商人力社保部门确定,由用人单位与定向培养生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预防医学定向培养生聘用期间需参加全省统一的毕业后医师规范化培训,各级政府给予学费补助的人员。聘用合同期满后,仍未取得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不再续签聘用合同。其他政策请咨询各县(市、区)卫生局。 未实行“招录与招聘并轨”的县(市、区),定向培养政策按各地制定政策执行,请咨询各县(市、区)卫生局。
五、预防医学专业定向培养招生计划:
六、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招录与招聘流程图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