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天津市面向社会人员认定教师资格宁河县第三阶段工作安排
来源:天津市宁河县教育局网 阅读:1189 次 日期:2015-06-19 14:3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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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符合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条件的人员了解认定相关政策,网上打印《思想品德鉴定表》、《体检表》以及《2015年天津市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提交申请确认单》(网址:www.tjgspx.cn)

1.完成思想鉴定的填写并盖章(鉴定单位名称与所盖党章一致,勿盖居委会、村委会章);

2.于2015年6月10日---17日到天津市县级以上(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人须空腹、带身份证、粘有照片的体检表、体检费)。

二、于2015年6月15日至2015年6月17日前,登录全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8:00--20:00开放)在主页右侧“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下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申报(录入信息)和申请表打印(一式两份)。考生选择的认定机构和确认点应与参加考试时一致。

三、提交申报材料并现场确认(6月17—19日)。

(一)提交申请及材料:档案袋注明姓名、学科、资格种类、联系电话及以下材料名册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1.5寸蓝色背景照片3张,(一张办证,注明姓名、资格种类,另两张贴在表上)和照片电子版(像素114*156大小)。

2.《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和确认单原件

3.天津市户籍的,提供本人的户口页,非本市户籍在天津工作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市人事机构出具的存档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本市应届毕业生不行提供);

4.本人身份证、国民教育系列学历证书(应届本、专科毕业生提供学院开具的毕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教育理论合格证书》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或免测普通话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7.教学能力考试合格证原件;

8.体检表原件及复印;

(二)现场确认

必须本人于规定时间段(2015年6月17日---19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到场提交材料和信息确认,否则不予受理。

(三)地址:宁河县师范进修学校(芦台四中办公楼一楼培训办公室)

宁河县教育局

2015.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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