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德钦县2011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德钦县教育局 阅读:7972 次 日期:2011-04-29 13:4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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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加快我县事业单位改革的步伐,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云人﹝2004﹞37号)、《迪庆州事业单位新补充工作人员实行统一考试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迪政办发﹝2003﹞49号)文件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我县部分事业单位新补充工作人员实行统一考试,公开招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德、智、体、能全面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范围、对象

凡属德钦县户籍生源,除财政供养人员外符合条件的均可报考(不含技工学校毕业生)。部分岗位不限德钦户籍的考生,必须是未就业的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责任感,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具有所报考岗位的基本条件;

4.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岁以下(1980年5月16日至1993年5月16日期间出生)的人员(以户口薄或身份证为准);

5.限德钦户籍的考生,父母一方必须在本县工作或务农,婚迁至本县的要满一周年(2010年5月16日前落户)方可报名。

(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根据有关规定,被确定为2011年全国范围内人社部门招考的拟录用人员、在职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参公管理单位人员(含试用期内人员)、在读的非2011年毕业的高校学生、现役军人、近两年内被取消录用资格或被辞退的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及参公管理人员、近两年内未满原单位最低服务年限自行离职的人员(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不得参加报名。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在2006-2011年内人社部门组织的任何考试中作弊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如有上述人员报名,请及时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情况。

3.考生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招聘前属于以下几种情形的,一经查实,都将取消其招聘资格,由下一名顺延递补。

(1)已被录用为公务员的(包括试用期)。

(2)已被事业单位招聘为工作人员的(包括试用期)。

三、招考计划和岗位

根据迪人社[2011]9号文件《关于下达2011年度增人计划的通知》及县政府2011年4月26日招考领导小组会议决定,我县部份事业单位2011年度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40名。(具体岗位详见附表)

四、报名事宜

(一)报名所需材料:考生报名时必须持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省教育厅以上验印的《毕业证书》原件(未获得毕业证书的考生可先进行报名,但在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原件,若未能提供毕业证原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身份证原件、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原件、近期免冠半寸照片2张。考生的学历证书由教育局负责审核;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户口簿由公安局负责审核.

(二)报考教师岗位的毕业生,必须是招考岗位要求的该专业毕业生,并具有与之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方可报名。

(三)报名岗位:每个考生根据专业、岗位、学历等条件要求,限报一个岗位。

(四)报名方式:考生必须到现场报名,否则不予办理报名手续。考生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在学历、专业、资格证等要求上只要有一项不符合的,均视为无效。

(五)报名地点:德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

(六)报名时间:2011年5月16日——5月18日(9:00时--17:30时),报名截止时间过后,一律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七)考试费用:根据迪发改收费﹝2009﹞2号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须交纳50元考试考务费,进入面试人员另需交纳50元面试考务费。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减免考试费用。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乡镇)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乡镇)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免报名费用人员在报名时提交上述相关证明材料。

(八)报名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或户口薄参加考试。考生于2011年5月25号至27号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

(九)报名咨询电话:0887-8412605(8412488)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开考要求及方式:每个考生要根据专业、岗位、学历等条件要求报考。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1:2以上比例的进行笔试考试后,从高分到低分,以1:2比例进入面试;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是1:1的也要参加笔试考试,笔试成绩(含民族照顾分)达到或超过所有进入面试人员中最低分数以上的,方能进入面试。

(二)笔试:笔试考试内容以考察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为主。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与应用知识教程》,由云南大学出版社2009年3月出版,主编:张昌山。笔试试题为标准化试题(即客观题),以百分制计,占总成绩的70%。考试用书不统一提供,请自行购买。

笔试考试时间:2011年5月29日(9:00-11:00)。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或户口薄,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或实作):面试内容以考察综合知识为主,根据(迪政办发[2003]49号)文件规定,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加民族照顾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总成绩加民族照顾分最后一名并列的都进入面试)。若考生笔试成绩加民族照顾分再加面试成绩分数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含民族照顾分)高者优先录用,若再次出现并列的,则采取加面试(或实作)考试。考生面试分最低分数线为60分,方可录用,若达不到60分的不予录用。

面试时,考生必须出示毕业证原件接受证件复核,凡不能出示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六、体检及招聘

考试成绩按笔试成绩(含民族照顾分)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方法计算合成分。根据招聘岗位数,按合成分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合格者即为拟招聘人员,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其招聘资格,以报考该岗位的合成成绩依次递补到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考生为止。

招聘工作在监督组指导下进行张榜公布:招聘公告第一榜,进入面试人员公布第二榜;参加体检人员公布第三榜;拟招聘人员公布第四榜。笔试结束后20天内,在德钦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布笔试成绩,考生对公示有异议者,必须于公示期(七天)内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逾期查明事实的,取消该岗位。关于招考的其他事项,将在德钦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布。

经考试、考核和体检合格的人员,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招聘手续。

七、招聘纪律

(一)考生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应认真填写与本人联系的具体方式,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通知考生笔试、面试、体检及其他事宜时,如与考生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二)招聘工作监督组由人大、政协、纪委、监察等单位组成,同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招聘工作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秘泄密、徇私舞弊行为的,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处取消考试、招聘资格,5年内不得报考人社部门组织的任何考试;对在报名时无理取闹、妨碍报名工作、扰乱报名秩序的考生根据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本公告由德钦县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德钦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http//dqdq.xxgk.yn.gov.cn)

附:2011年度德钦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德钦县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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