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地区2015年地区党干校系列专业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新疆哈密地区政府网 阅读:2252 次 日期:2015-06-23 10:5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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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校;地区各有关事业单位: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规定,为提高地区党干校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和管理水平,增强业务创新能力,结合哈密实际情况,地区将举办2015年党干校系列专业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地区区域内各事业单位从事党干校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形式

培训采取脱产学习,以课堂授课和专业课讲座的形式进行,培训课时48学时。

三、培训内容

公共课:《专业技术人员相关政策》、《压力应对与情绪管理》。

专业课:《新媒体网络条件下的远程教育和党员教育》、《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造良好法治环境推进法治新疆建设》、《弘扬良好学风,提升学习能力》、《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现代远程教育的发展》和《全媒体时代的党员教育》等。

四、报名、培训时间与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6月28日

报名地点:地委党校联系人:贾志红2268936

培训时间:2015年6月29日至7月4日

培训地点:哈密地委党校报告厅

五、考核与发证

学习期满考核合格者,由地区人社局审核并颁发《继续教育证书》,该证书是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聘任和晋升高一级职称的必备条件之一。

六、收费标准

按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新计价费[2004]518号文件规定执行。

七、其它事项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第八条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应当保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保障继续教育期间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及时通知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做好报名工作。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1、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2、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岗位培训登记表》1份;3、有继续教育证书并且未填满的带上证书。

(要求A4纸双面打印)

哈密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哈密地委党校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岗位培训登记表

温馨提示: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岗位培训登记表.doc》来源于新疆哈密地区政府网,最近更新201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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