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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中国银监会、福建监管局、中国保监会福建监管局《关于加快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闽教助〔2013〕5号)文件要求,现将办理201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贷款对象
全日制本专科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学生(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的新生及在校学生)。
二、贷款办理时间
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10月10日,正常上班时间。(周五下午整理档案资料,不对外办公)
三、申请办理地点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公室(闽清县教育局高招办电大二楼),联系电话:0591-22335454
四、申请助学贷款具备的条件
1、已被全日制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和独学院,不含成人教育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2、学生入学前户籍与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平潭综合实验区。
3、符合以下八类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①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印证材料:特困证或低保证复印件(出示原件核对)
②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印证材料: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孤儿或残疾证明原件。
③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印证材料: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相关证明原件。
④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印证材料: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或病历复印件(出示原件核对)。
⑤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印证材料:残疾证复印件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出相关证明原件(出示原件核对)
⑥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印证材料: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相关证明
⑦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贫困家庭 印证材料:乡镇政府相关证明
⑧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证材料: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相关证明
4、不得认定为困难学生、不得办理贷款的八类学生:
①家庭拥有小车、装修豪华楼房、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的;
②购买或长期租用高配置、高价格电脑(特殊专业除外)的;
③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首饰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
④经常出入酒店进餐,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的;
⑤在校期间校外租房或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的;
⑥有其它高消费行为或奢侈消费行为的;
⑦家庭经济年收入明显能供给学生缴纳学费;往年获得贷款,当年家庭经济情况好转有能力缴纳学费的也不得再次申请贷款。
⑧往年获得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到账后又主动放弃的学生不得再次申贷。有能力在贷款申请第二年就提前还清贷款者,建议不申请贷款。
五、(一)网上申请农商行(农信社)贷款的学生详见流程图。(相关表格下载详见附件1)
贷款学生办理流程 | 首贷新生 | 续贷学生 |
登录网址 | https://zxdk.fjnx.com.cn(福建省农信社申请贷款系统) | |
一、注册登录 | 注册并登录系统 | 登录系统,用户类型选择“学生用户”,登陆帐号为:学生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111111。(登录后请及时修改密码) |
二、贷款申请 | 填写并提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 对申请表中内容进行补充修改后,在“贷款申请”菜单中发起“续贷申请”。 |
三、高校确认 | 高校确认 = 3 \* GB3 ③学生在校情况 | |
四、递交材料 | 经县资助中心审核 = 1 \* GB3 ①通过后,学生随带有关材料 = 2 \* GB3 ②向当地行(社)办理申贷手续。 | 县资助中心 = 4 \* GB3 ④系统电子审核,无需向银行和资助中心提交材料。 |
五、报到确认 | 银行审批通过后,学生随带银行出具的《高校确认告知书》到高校报到确认 = 5 \* GB3 ⑤。 | |
六、贷款发放 | 经办银行对高校已确认的学生发放贷款,贷款资金通过学生账户封闭式转汇到高校账户。 |
备注:
1、新生首贷
= 1 \* GB3 ①审核重点:乡镇、资助中心认定资格条件,核对有关信息。
= 2 \* GB3 ②学生所要提交材料: = 1 \* alphabetic a.学生身份证; = 2 \* alphabetic b.家庭户口簿; = 3 \* alphabetic c.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 = 4 \* alphabetic d.学费收费标准,高校账户信息; = 5 \* alphabetic e. 附件1《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认真填写,信息完整、不涂改。负责盖章的乡镇及街道民政部门经办人、单位名称、单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均需填写); = 6 \* alphabetic f.共同借款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复印件1份,并需随带原件查验)
= 3 \* GB3 ③高校确认:高校通过系统在线确认学生在校就读情况,包括在读状况、成绩及品行表现及是否获其他资助等续贷依据及学校账户信息。省外高校除在线确认外,也可通过在纸质《高校确认表》上签章确认,并将其回传(递)给经办行(社)。
= 4 \* GB3 ④资助中心审核:根据高校提供的情况,对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资格认定、信息核对。
= 5 \* GB3 ⑤报到确认:高校通过系统在线确认学生到校报到情况及学校账户信息。省外高校除在线确认外,也可通过在纸质《高校确认告知书》上签章确认,并将其回传经办行。
2、深造续贷:继续深造的学生需对原有贷款进行转贷或展期,其申贷方式视同首贷新生流程办理。
3、在校首贷:在校学生首次贷款流程与首次贷款新生一致,但在校学生首次贷款必须提供《高校确认表》(详见附件2),“高校确认”办法参照续贷学生,向银行递交的审批材料具体以当地经办行(社)为准。
4、农信社(农商行)服务热线:96336
(二)网上申请农行续贷学生流程
1、登录网址http://www.gjzxdk.com
1、省内高校的点击回执填写/续贷确认模块,并提交,打印《续贷确认书》,交到高校由高校老师确认电子回执。
2、省外高校的点击回执填写/续贷确认模块,并提交,打印《续贷确认书》和《高校回执》,《续贷确认书》交高校存档,《高校回执》学校盖章寄回华安保险公司。
5、农行根据华安保险发送的回执数据,将贷款发放至借款学生就读高校账号。
续贷时间:2015年6月1日—9月30日
放款时间:2015年8月1日—11月30日
农行服务热线:95556
六、有关政策规定
1、贷款金额不能超过借款学生所在学校学费和住宿费的收费标准,且每生每学年发放贷款每生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年每生不超过12000。
2、在校期间享受国家全额贴息。
3、继续深造的学生,可申请贷款展期。
4、借款人需按合同约定还本付息,违约记录载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5、共同借款人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
七、资料复印要求
1、所有复印资料必须是A4纸大小,且为单面一页纸;如超过A4纸大小的可缩印,但需保证字体和盖章清晰;(主要是录取通知书)
2、身份证需复印正反面,并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4、所有原件上签字、盖章必须清晰。
特此公告
闽清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0一五年六月
温馨提示:
《附件》来源于闽清县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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