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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考试录用选调生简章》的有关规定,现将来宾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规定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王旭等1456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1、附件2)。
(二)面试资格复审验证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验证时间:2015年7月1日(星期三)、7月2日(星期四)、7月3日(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面试资格复审验证地点:各资格审查单位(资格审查单位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4),选调生职位资格复审统一安排在来宾市委组织部。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资格审查单位发放面试通知书(选调生面试通知书由来宾市委组织部发放)
(三)面试资格复审验证须提供的材料
非选调生职位考生须携带以下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报名登记表;
5.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
6.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
7.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8.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选调生职位考生须携带以下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报名登记表;
2.个人有关情况鉴定表;
3.成绩单;
4.学生证;
5.有效居民身份证;
6.毕业证、学位证(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资格复审阶段无法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的,可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则上,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的毕业证、学位证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否则视为放弃录用);
7.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8.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
9.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
10.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11.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在职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考察时提供。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5年7月4日(星期六)、7月5日(星期日)、7月11日(星期六)、7月12日(星期日),具体职位面试日期请看附件5、附件6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考生于面试当日7:30前进入面试侯考室报到,8:30开始面试。
面试地点:来宾高级中学(来宾市桂中大道西588号),可乘坐2、14路公交车到来宾高中站下车。
(五)面试形式
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面试方法。
(六)面试取消或减少的招录计划
因招考职位达不到开考比例,决定取消来宾市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代码为:220003001001)等职位的35名招录计划;因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少于原招考职位的招录计划,决定减少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审判岗位(职位代码为:220002002001)等职位的4名招录计划(详见附件3)。
二、体检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按照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专业笔试成绩+面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来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集中时间:2015年7月18日(星期六)、7月19日(星期日)、7月20日(星期一)、7月25日(星期六)、7月26日(星期日)。
体检集中地点: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来宾市华侨投资区绿源路329号)副楼3楼大会议室,可乘坐2路公交车到绿源路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站下车。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的其他具体事项详见体检公告,体检公告将于2015年7月16日前在来宾市党建网和来宾市人才网上发布。
三、体能测评
报考法院、检察院、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和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非公安专业人员须进行体能测评。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集中时间:2015年7月13日(星期一)上午7:30前,7:00-7:30进行资格审查。
体能测评集中地点:来宾市第二中学(来宾市兴宾区北四路62号)运动场内。市内可乘坐15、18路公交车到来宾市中医院站下,或乘坐19路公交车到城东办事处站下。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者,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三)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面试当天上午7:30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面试当天上午8:00前没有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四)面试、体能测评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考生持本人面试通知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应着运动服装、运动鞋,请考生自备。
(六)考生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的考生需交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五、其他
(一)考生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来宾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本次面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严肃处理。
(二)本公告发布以后,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环节放弃相应资格的,按照公务员录用失信惩戒的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电话:
中共来宾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0772-4278960
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0772-4278509
中共来宾市委组织部
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25日
附件:
1.来宾市2015年度考试录用选调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来宾市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3.来宾市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面试阶段取消或减少招录计划汇总表
4.来宾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面试资格复审机关联系方式
5.来宾市2015年度考试录用选调生职位面试日期
6.来宾市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面试日期
面试名单及面试日期详情请参考:http://www1.lbsdj.com/html/Overview/Honor/2015/06/26/171249238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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