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宁德周宁县招聘编制外狮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周宁县公务员局网 阅读:1081 次 日期:2015-06-27 11: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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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城市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创新社区管理体制,提升基层服务功能及建设水平,根据中共宁德市委办公室、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宁委办发〔2014〕1号)文件精神和狮城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就公开招聘编制外狮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人数

本次共招聘编制外狮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6名(中兴、长安、城西、桥南、东园、兴福等社区各1名)。

本次招聘以狮城镇各社区为用人单位,报考时不设具体职位。聘用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由狮城镇党委、政府统一指派到各社区使用、管理。

二、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道德良好,责任心强,热心为群众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6日至1995年7月6日期间出生),男女不限;

6.2015年7月6日前常住户口在周宁县的人员;

7.计生、综治等情况符合有关政策规定;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严重违纪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6日至7月13日。

2.报名地点:周宁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地址:狮城镇环城路177号(人事综合楼),电话:5624031。

3.有关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照片2张,填写周宁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并按省物价局、财政厅闽价费〔2007〕196号收费规定,每位报考人员缴纳报考费80元(低保户考生免收报考费)。

四、时间安排

2015年6月25日:在周宁人事人才网(www.znrs.gov.cn)等媒体上发布招聘信息;

2015年7月6日~7月13日: 现场报名;

7月16日~7月17日:考生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7月18日:上午9:00~11:00笔试;

7月22日:在周宁人事人才网上公布笔试成绩,并确定入闱人员名单;

7月25日~7月29日:组织面试,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和组织考核,并确定拟聘人选;

7月31日前:各社区按照有关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三年签订一次。

五、笔试科目和地点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案例分析题和写作题各1题(客观性试题)。

考生必须随带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根据考试情况确定。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六、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2道题)。

1.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合格线以上人选中,按照招考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为面试人选;若不足倍数的,按实际上线人数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七、体检、考核和聘用

1.体检: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

2.考核:狮城镇政府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进行政审、考核。报考者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配合完成政审考核工作,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进入体检、考核的人员因体检、考核不合格而造成招考人数不足的,从进入面试合格者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1.办理聘用手续:各社区按照有关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三年签订一次,试用期为3个月。

3.待遇:1800元/月,并享受二险一金(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个人负担8%;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每年100 元,由社区负担;住房公积金社区和个人负担部份均不超过工资总额的12%)。

九、其他事项

1.考试成绩的计算。考生的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计。第6名考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也相同时,再进行面试加试。

2.整个招考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周宁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201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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