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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考生:
根据《鼎湖区2015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工作方案》的规定工作程序,现将体检要求和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要求
(一)体检考生应于体检当天上午8︰0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黑色签字笔、小一寸彩色照片1张,以及体检费(约300元),到鼎湖区教育局二楼办公室报到,统一乘车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视为主动放弃体检资格和录用资格。
(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或冒名顶替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考生应按照带队医务工作人员指引和顺序进行体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体检完毕,考生将体检表交回医院体检科工作人员,经医务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自行离开体检医院。
(四)考生对身高、体重、视力、听力、血压、心率等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复检。
(五)考生应提前阅读体检须知,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随时联系。务必带齐证件,准时报到。
二、体检须知
(一)考生必须参加鼎湖教育局统一安排的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二)体检表上贴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照片1张。
(三)体检表应由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的内容,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四)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五)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项目,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六)女性考生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的考生,请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七)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相应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
(八)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请按规定向区教育局提出。
联系人:冯丽文梁金英
联系电话:15728851688/15728851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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