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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的申报网址:http://115.236.191.134:8080/zcps/index.jsp
http://www.hzjxw.gov.cn/hz/web/ShowInfo_File.asp?ID=29842&TypeID=7&FileID=100
各区、县(市)经信局(发改经济局),市级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浙人专〔2006〕351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人社发 〔2014〕113号、〔2015〕54号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5年杭州市工程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资格第一、第二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杭州市工程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资格第一、第二评审委员会的评审范围为:化工、轻工、纺织、丝绸、机械、电(气)机、电子、自动化、计算机(硬件设计与制造)、通信等专业。
二、评审条件
凡在本市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上述专业技术和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和相关政策,具备2015年评审高级工程师资格的均可申报。有关评审条件、破格条件、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的免试范围等要求见附件1。
三、评审材料报送时间
评审材料请按规定于8月25日至8月31日统一报送(个人及单位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具体报送时间见附件2)。逾期不再受理。
四、评审材料申报要求
(一)网上申报
申报人必须通过“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评审服务系统”(网址:登录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首页,http://www.zjhrss.gov.cn)进行网上申报(具体见网上系统操作手册)。申报对象可尽快登陆系统首页注册账号。
(二)申报流程
1.根据个人申报、单位核实、逐级上报的要求,申报人必须如实、规范填写申报内容,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人的网上报名信息、电子照片(近期免冠证件彩照)、综合表、评审表、论文、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材料的正确性和真实性,并在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复印件上签署“核对无误”,由验证人签名,注明验证时间,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上签字并盖章。
2.申报人的《推荐高级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等送审材料应在所在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打印带水印的《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一式2份),连同外语、计算机免试或破格申报的审批材料等,在进行相应的签字和盖章后,与其它材料一并报送区、县(市)或市级主管部门。其中乡镇(含近两年转街道)基层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要求免试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须经所在乡镇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确定并盖章。
3.评审材料经区、县(市)人力社保局或市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对符合申报条件的评审对象,开具《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托书》、打印《杭州市工程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对象花名册》,统一报送市经信委职改办。
(三)材料要求
1.所有评审材料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填报,一次报齐。调入人员的工程师资格证书,须经市人力社保局重新确认。网上申报材料的内容须与书面申报材料保持一致。上报(传)到高评委的材料,如有自行更改表式或填写、打印、装订等不符合要求的,责任自负。需提交的申报材料和装订要求见附件3。
2.2002年(含)以后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提供备案表或验证报告的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2年以前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取得国外和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3.高评委办公室在评审前,将对评审对象的基本情况和资格审查情况以适当方式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评前公示;评审结束后,还将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对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对象,其申报材料一律予以退回,并从评审次年起三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资格。
五、评审收费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02〕229号文有关规定,收取评审费每人280元、评审推荐费每人150元。评审费用在报送材料时一起交纳。
六、其他问题
(一)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1〕28号)精神,对持有《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并在我省自主创业或工作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可凭相关证明材料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二)无主管部门单位已办理了人事代理的专业技术人员,仍向相应的人事代理机构申报;尚未办理人事代理的,可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地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申报。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专技处的意见,对在本市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人事关系在外地需要报评高级职称的人员,既可以回原地参加评审,也可以办理相关手续,省外的由当地的省人事主管部门委托浙江省评审,省内的由当地人事主管部门委托杭州相关的高评委评审。
(三)根据市人力社保局的意见,今年起制药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的评审,需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设备管理、采矿、能源、安全、质量、爆破等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资格,也需报省相关的高评委评审。凡送省高评委评审的材料,须经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有关报送材料的时间、要求及表式等内容,可查询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http://www.zjjxw.gov.cn/cszc/rsc/zcyzjgl——“2015年专业技术资格相关表格”)。
(四)继续教育是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提升的重要手段,从今年起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作为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但2015年对所需学分尚未作硬性要求。
(五)为与正在制订的各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条件相衔接,今年起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必须提交一篇(含)以上正式发表的本专业论文。
职称评审工作的相关信息、资料及表式,可在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门户网(http://www.hzjxw.gov.cn)“评审申报”栏目中查阅并下载。未尽事宜,请与市经信委职改办联系(联系人:邵惠静、许斯华、何凤;联系电话88291132、85257033;地址:杭州市大关路289弄5号,杭州市经济管理培训中心201室;邮编:310015;邮箱:sjw.rsjy@hz.gov.cn)。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6月5日
附件:
1.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2.各单位材料报送具体时间
3.具体申报材料和装订要求
4.评审材料清单
5.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材料清单(第一册)
6.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材料清单(第二册)
7.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托书
8.职称外语免试审核表
9.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
10.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1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12.杭州市工程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对象花名册
13.推荐高级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
14.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粘贴表
15.存档证明
16.填表说明
17.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温馨提示:
《点击附件下载》来源于杭州市上城区人才网,最近更新2015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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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信息请查看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