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庐江县2015年招募“三支一扶”资格复审/体检及考察公告
来源: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1746 次 日期:2015-07-01 10:3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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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庐江县2015年“三支一扶”招募入围人员名单已在合肥市人社局网站公示结束,根据《安徽省2015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规定和笔试总分(若考生笔试总分相同,以《综合知识》分数高低排序,下同),按招募计划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名单,现将资格复审等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携带以下证件、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或户口本)或生源地证明材料、学历证书、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本人笔试准考证;直系亲属(配偶)为我省户籍的外省毕业生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支教岗位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正在办理中的,可凭市、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教师资格证书号码、层次、科目的书面证明办理资格复审。

(2)2015年7月份毕业的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待发的,要提供就读院校毕业证明函或就业推荐表。在进入考察程序时须提供报名所需证件原件及个人档案,否则取消其资格。

(3)尚在劳动合同期内的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还需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

(4)如委托他人代办资格复审手续,受委托人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考生书面委托书(说明受委托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及原由)、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因委托他人代办可能出现的各种结果,责任由委托考生自负。

(5)以上证件原件核验后返还,复印件各留存一份。证明材料留存原件。

(6)考生请提前注册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账户,以便网上验证学历。

2、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7月10日(星期五)上午8:00-11:00;

地点: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5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文昌路66号)。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其参加下一环节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的。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按各岗位招募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确定为体检人选的于7月13日(星期一)上午8:00-11:00到县人社局事业科领取体检通知书。考生凭体检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参加体检。

3、经复审确认后,参加体检员额空缺的,在规定时间内之该岗位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体检

1、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规程执行。

2、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体检注意事项:

(1)检查当天实行空腹检查。检查前一天晚8点后要禁食、禁水;前几天要保持正常饮食,勿多食易产气的食物(如牛奶、面食、豆制品等),勿饮酒,不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少吃或尽量不吃含糖饮食、药品或输含糖药水;

(2)检查当天请穿轻便服装,勿穿有金属扣子的内衣裤及佩戴金属饰品,女性不宜穿连衣裙和连裤袜;

(3)怀孕或可能怀孕者,请事先告知工作人员,勿接受放射线(如胸透、X光片、CT等)检查;

(4)体检人员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提出复检(考生不得离开现场),并在当日安排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提出并安排复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复检资格;对于其他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公布体检结果公告之日起7日内向县人社局申请复检,否则视为认同体检结果。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5)所有项目检查后,须将体检表交医院体检中心验收,领回本人手机等通讯工具,同时可开具调档函。

体检人员要服从工作人员统一管理,不得擅自离开,在体检时不得通报个人姓名、家庭等相关信息。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缺额的,从所招募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考察

体检合格人选即为拟考察人选。拟考察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档案(档案不在我县人才中心的考生可于体检当天或之前到县人社局305室开具调档函);

个人档案在我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必须要到县人才中心确认,联系电话:0551-87336963。

2、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相关证明材料;

3、现(原)居住地村委会(社区)或现工作单位(或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出具现实表现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内容主要为本人基本情况、思想政治表现、道德素质、业务能力、有无参加法轮功等国家政策);

4、毕业证、身份证原件,支教岗位需要提供的教师资格证原件。

5、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有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6、支教岗位的还需提供《教师资格申请表》(《教师资格申请表》在个人档案中应予以确认)。

上述材料须在7月31日前送交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参加体检人选也可在体检当日或之前提交上述相关材料。若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上述材料而又不能说明原因的,则按自动放弃处理,并在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联系电话:0551-87312016。

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1日

附件:庐江县2015年“三支一扶”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ljrs.gov.cn/web_content.php?id=5702

序号 岗位代码 准考证号 姓名 笔试成绩
1 010001 1501011506 张俊生 124.5
2 010001 1501011503 杭天宇 115.5
3 010001 1501011504 高玉玲 114.5
4 010001 1501011505 许杰 108.5
5 010001 1501011501 姚向楠 105
1 010002 1501011518 葛建夏 133.5
2 010002 1501011528 卢晶晶 116
3 010002 1501011520 王步青 114
4 010002 1501011525 徐小兵 110.5
5 010002 1501011521 石花芹 103.5
6 010002 1501011523 易博凯 92
7 010002 1501011519 郑晨 89.5
8 010002 1501011522 曹斌 87
9 010002 1501011527 朱森 85
10 010002 1501011526 孙江云 83
11 010002 1501011524 黄桂芳 81
1 010003 1501011602 吴路路 118.5
2 010003 1501011530 刘曼 117.5
3 010003 1501011611 万凤祥 115.5
4 010003 1501011612 李孔慧 107.5
5 010003 1501011603 严亚琴 105
6 010003 1501011601 汤畅 104.5
7 010003 1501011616 胡百慧 103
8 010003 1501011606 黄馨 100
9 010003 1501011604 潘媛媛 99.5
10 010003 1501011607 黎秀成 98.5
11 010003 1501011529 王影 98
12 010003 1501011617 都冉冉 97.5
1 010004 1501011204 侯双 125.5
2 010004 1501011210 李紫桐 124.5
3 010004 1501011130 钱玉杰 121
4 010004 1501011203 张兴杨 120.5
5 010004 1501011113 胡月婷 117
6 010004 1501011217 丁冬冬 116.5
7 010004 1501011227 卞大磊 116.5
8 010004 1501011119 胡亚萍 114
9 010004 1501011212 张华 114
10 010004 1501011115 蔡海峰 113.5
11 010004 1501011125 郑紫强 111
12 010004 1501011211 陈莹莹 109
13 010004 1501011117 徐浩 108.5
14 010004 1501011214 田雨 108.5
15 010004 1501011121 夏苗苗 107

更多信息请查看三支一扶/志愿者招募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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