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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程安排及相关事项的重要通知
为做好我校2015年专职辅导员和管理岗位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和公告要求,我校制定了《南昌大学2015年专职辅导员和管理岗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并报省人社厅审核同意,现特将招聘考试工作日程安排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确认及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请通过资格初审和需补充材料的考生,于7月2日和7月3日9:30-16:30到南昌大学前湖校区研究生楼215、216室进行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7月3日16:30前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具体安排详见现场确认公告)。
参加现场确认的考生,请带好本人报名时提交的所有材料(附件中的主要证明材料必须带齐)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带好一寸免冠证件照三张。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请通过现场确认的参加笔试考生,携带好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必要考试用具,于7月4日14:30到南昌大学前湖校区研究生楼参加笔试,具体考场信息见本人准考证或研究生楼内公示栏。请考生提前30分钟到达,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按自动弃权处理。
笔试为“申论”类型,其中:专职辅导员岗位考核内容为大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和辅导员工作的基本知识、基本方法等;管理岗位考核内容为高等教育管理、行政管理基础知识等。
三、心理测试时间及地点
在笔试成绩排名前百分之八十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和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如遇比例内最后一名同分,则一并进入心理测试环节),确定参加心理测试的人选。如笔试成绩排名前百分之八十的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则相应减少招聘岗位数。允许参加心理测试的考生名单,将于7月7日上午在学校人事处网站管理岗及辅导员招聘专栏中进行公示,请广大考生及时查询。
根据公示名单,请参加心理测试的考生,携带好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于7月7日15:00到指定地点进行心理测试,具体地点公示时进行通知。请考生提前30分钟到达,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按自动弃权处理。
四、面试时间及地点
请心理测试达到常模的参加面试考生,携带好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于7月8日13:30到南昌大学前湖校区研究生楼参加面试,具体考场信息见楼内公示栏。请考生提前30分钟到达,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按自动弃权处理。
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临场反应能力和仪态仪表等综合素质及适岗能力。每名考生面试总时长不超过1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
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面试考官由校内外专家组成,各占50%。面试统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为考生面试成绩,由主考官采取隔位法当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在70分及以上的记为“合格”,方有资格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0.5 + 面试成绩×0.5)的原则统计考生总成绩,根据总成绩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如遇比例内最后一名总成绩同分,则由面试成绩得分高者入围),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具体名单将于7月8日晚在学校人事处网站管理岗及辅导员招聘专栏中进行公示,请广大考生及时查询。
五、体检时间及地点
根据公示名单,请参加体检的考生,携带好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空腹于7月9日上午9:00到南昌大学前湖校区医院进行体检。检查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赣教发〔2010〕09号)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如体检有不合格的情况,根据考生总成绩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学校安排进行考察。考察的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的同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考察有不合格的情况,根据考生总成绩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安排进行体检和考察。
七、公示
体检合格且考察通过的考生,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如公示有异议并经查实者,不予聘用。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在学校编制内聘用。新聘人员须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在聘用岗位上的工作年限至少为5年,年限内不允许转岗。
主要证明材料
一、专职辅导员岗位主要证明材料
1. 硕士学历证明材料
(1)国内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可证明其能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并在登记表上承诺其能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毕业证、学位证。
(2)国内历届毕业生需提供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和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国外学历获得者需提供国外学历证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若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需在登记表上承诺其能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 本科学历证明材料: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 由现党组织关系所在地于近期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内容应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或学号、入党时间、转入现党组织关系所在地时间等具体信息;
4. 由主管部门出具的,在校期间担任过校、院、班级主要学生干部(班长,团支书,学生组织、一级学生社团部长及以上职务)或兼职辅导员的证明材料,需特别注明担任的起始和截止年月和担任职务全称;
5. 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二、管理岗位主要证明材料
1. 硕士学历证明材料
(1)国内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可证明其能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并在登记表上承诺其能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毕业证、学位证。
(2)国内历届毕业生需提供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和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国外学历获得者需提供国外学历证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若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需在登记表上承诺其能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 本科学历证明材料: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 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南昌大学人事处
2015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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