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工程学院2015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阅读:2153 次 日期:2015-07-03 14:2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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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工程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35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工程学院位于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艾丁湖路1350号(主校区)和南昌路(分校区),2012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新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新疆工程学院,是自治区唯一一所工科类本科院校。

学院占地面积1781亩,设有采矿工程系等11个教学系部,开设了采矿工程、资源勘查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积极自动化、安全工程、矿物加工工程等15个本科专业,煤矿开采技术等48多个专科专业,其中煤矿开采技术、矿山机电等6个专业已列入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建设计划。

学院始终立足新疆,服务工业,坚持把学科专业建设作为打造学校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准确把握新疆经济社会发展脉搏,不断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建设了一批有较强优势的工科专业。学院现有全日制本科、专科在校生16000多名,每年为社会输送3500余名毕业生,毕业生中大多数已成为行业中的骨干力量,为地方优势特色和支柱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招聘岗位:详见附表一。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国民教育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学历应历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应聘。

四、发布招聘信息: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工程学院网(http://www.xgzedu.cn/)上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5年7月3日至7月9日。

五、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1)按照招聘职位所需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2)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7、各招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学位证(成人教育、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的毕业生除外)。

8、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9、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7月3日-7月10日(双休日正常上班)

(二)报名方式

1、专业教师

专业教师岗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携带《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式2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本人身份证、已具有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携带个人简介,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的由党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相关书面证明,到学院人事处现场报名,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初审。其中,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期限:2015年7月3日至2015年7月10日。

(2)联系人:杨磊滕云辉联系电话:0991-7735888

(3)报名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昌路236号号新疆工程学院(南昌路校区)行政楼207室。

(4)每位应聘者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5)报名截止后,报考人员于2015年7月12日后登录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和新疆工程学院网(http://www.xgzedu.cn/)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辅导员

辅导员岗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登录新疆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报名考试系统(http://bmks.xjrc365.com,下同)选择相应的报考岗位。

(1)注册填写报考者基本信息及报考志愿;上传蓝底或白底1寸白底或蓝底证件照片。(jpg、gif、png格式,照片不符合要求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2)网络报名和缴费时间:2015年7月3日-2015年7月10日北京时间18:00。

(3)报考人员均须按照招聘公告发布规定的时间,通过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缴纳笔试相关费用。(不按要求缴费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笔试)。缴费成功人员请牢记你的缴费订单号,以便核对缴费情况。

(4)下载打印《报名表》2份,资格审查时携带备用。(注意:缴费成功,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及个人基本信息不能再进行改动)。

(5)2015年7月11日上网打印准考证(考试科目、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6)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91-4606779

政策咨询电话:0991-7735888

(7)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网络报名流程要求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四)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参照《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也可咨询相关招考单位。

(五)辅导员岗位中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专业老师岗位中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2: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七、资格审查

专业教师岗位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7月11日-12日。辅导员岗位资格审查时间在笔试结束后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和新疆工程学院网站(http://www.xgzedu.cn/)上另行通知。

八、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对以下人员给予加分政策: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4)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2、教师岗位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卷面满分100分,在综合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

(2)应聘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原件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详见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和新疆工程学院网站(http://www.xgzedu.cn/)。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笔试成绩出来后,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一同入围面试。

3、辅导员岗位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卷面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基础知识。

(2)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笔试成绩出来后,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可一同入围面试。

笔试成绩、笔试折合成绩、岗位排名等相关情况将于笔试结束后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和新疆工程学院网站(http://www.xgzedu.cn/)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和新疆工程学院网站(http://www.xgzedu.cn/)网上进行通知。报考人员携带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因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面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根据总成绩可进入体检环节。

3.专业教师岗位面试为试讲。

(1)面试测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教学理论、方法、专业知识、教学技能等授课能力。

(2)综合成绩相同者,由新疆工程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加试,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4.辅导员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1)辅导员岗位面试考核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

(2)综合成绩相同者,由新疆工程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加试,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和新疆工程学院网站(http://www.xgzedu.cn/)上进行通知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折合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折合成绩及综合成绩排名。

(三)总分计算方法:

教师、辅导员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100。

九、体检

拟录用人员由新疆工程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工程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所造成的岗位空缺,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考察

1、新疆工程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应提供拟录用人员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该应聘者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2、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新疆工程学院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二、公示

经新疆工程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的录用人员,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工程学院(http://www.xgzedu.cn/)网站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三、办理录聘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新疆工程学院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录用手续。

十四、组织实施。此次招聘由新疆工程学院组织实施。

十五、招聘监督。新疆工程学院纪检委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人:新疆工程学院纪检委副书记郑江

监督电话:0991-7977126

十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工程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新疆工程学院网站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新疆工程学院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日

附件:

1.新疆工程学院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3.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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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来源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最近更新201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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