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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15黑龙江省测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确保评审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符合相应专业的学术和技术条件要求。
(一)中专毕业,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聘任在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四年以上,可申报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1.大学本科或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聘任在助理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四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同时取得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聘任在助理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1.大学专科毕业,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聘任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八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含双学士),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聘任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五年以上;
3.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聘任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四年以上;
4.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聘任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二年以上。
(四)在野外测绘生产一线累计工作满七年,或被评聘(含认定)为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后连续在野外测绘生产一线工作的,申报条件(二)、(三)条款规定的任职时间年限可以减少一年。
(五)工作业绩突出,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不受学历和下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的限制,破格申报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励的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
2.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励和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的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
3.科技成果转化为商品,取得重大的社会、经济效益的;
4.参与国家重大测绘工程项目,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技术骨干,且受到省部级及以上单位表彰的;
5.在野外测绘生产一线累计工作十年以上,担任检查员、生产作业组长累计五年以上或在科级及以上技术岗位工作三年以上,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
6.评聘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在野外测绘生产一线累计工作二十年以上,在科级及以上技术岗位工作累计六年以上,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
(六)中专毕业,聘任在生产一线助理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六年以上,工作业绩突出,可破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七)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院校毕业学生,首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以由职改(人事)部门在考核合格的基础上认定。具体条件是:
1.中专毕业,见习期满,可认定具备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大学专科毕业,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认定具备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可认定具备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大学本科毕业同时取得双学士学位,可认定具备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的,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可认定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6.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的,可认定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八)在职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的人员,在取得学历满一年后方可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在下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在本办法(一)、(二)、(三)条款规定的基础上相应增加一年。
(九)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均不再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十)按照黑人发〔2007〕49号文件要求,符合职称外语免试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证明;不符合条件者,须参加职称外语考试,并达到相应的外语合格标准。
(十一)评审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者需要至少提供1篇本人为前三作者的测绘专业学术论文(字数1500字以上),评审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者需要提供2篇论文,其中至少1篇本人为第一作者的测绘专业学术论文(字数1500字以上),另一篇论文为前三作者。
(十二)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需提供至少一份项目设计书、专业技术设计书或专业技术总结等可代表参评人员技术水平的材料。
二、推荐人选
(一)各单位要重视职称评审工作,为做好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各推荐单位要成立职称评审推荐委员会,严把推荐关。
(二)推荐人选采取自下而上的原则。推荐到黑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局职改办的人选,须经本单位职称评审委员会投票推荐,评委会出席委员人数不得少于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未达到出席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的人员不予推荐。未出席评审会的委员不得以其他方式投票或补充投票。
(三)各单位对拟推荐的人选,要认真审核本人所提供的材料,对现实表现差、不在专业技术岗位和近年内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予推荐。
三、评审材料的报送
(一)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由申报人员所在人事(职改)部门向省局职改办(人事处)提供审查核实后的有关材料,对于申报人员本人提供的学历证书复印件、技术成果、设计书、发表的论(译)文要认真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提供评审材料如下: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资格文、聘任文、毕业证书、外语成绩请张贴于评审表最后一页);
2.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文件)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对于后取得本科学历的,须同时提供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后取得学历的学籍证明材料);
4.现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5.代表本人学术水平和工作能力的论文著作、工作总结或专题报告、获奖证书复印件;
6.外语考试成绩或免试证明;
7.接受继续教育的登记证书;(此项行业申报人员暂不作要求)
8.破格人员的有关证明材料;
9.评审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者需要提供二位同行专家的推荐意见和本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综合推荐材料;
10.破格申报人员须提供单位出具的破格推荐材料。
(二)测绘行业人员申报评审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除满足上述有关要求外,评审测绘中、高级工程师的人员,须同时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改职)信函。
2.对于同级改职人员,须在测绘岗位工作满一年,除职称外语证书不作要求外,其他申报材料均按重新申报办理。同时填写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审查表需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
(三)报送材料受理时间、地点
受理时间:2015年7月13日至7月27日,逾期不予受理。
地点:黑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人事处(哈尔滨市南岗区测绘路32号,邮编:150081)
电 话:0451-86653223
黑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网址:www.hljbsm.gov.cn
四、其他事项
各单位在推荐和评审中,要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把推荐、评审关,做到按程序办事,按条件评价,对业绩成果不突出、材料不完备的不予推荐、评审。凡评审未通过者,本年度不再复议。
附件:1、申报评审测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材料目录(待更新)
2、同级改职人员审核表 (待更新)
更多信息请查看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