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拟雇用人员公示公告
来源:宝安区人民政府网 阅读:764 次 日期:2015-07-09 11:3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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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现将已通过资格审查和考核、体检合格的拟雇用人员的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林伟标,男,全日制本科学历,法学专业,法学学士,2008年7月参加工作,现在深圳市宝安区区委区府办工作,拟雇用为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政务服务办辅助管理雇员;

林丽霞,全日制本科学历,统计学专业,理学学士学位,2011年9月参加工作,现在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办工作,拟聘为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集体资产管理办专业技术雇员;

黄颖,全日制本科学历,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管理学学士学位,2011年12月参加工作,现在深圳市公交分局工作,拟聘为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纪检审计室辅助管理雇员;

杨红梅,全日制研究生学历,语言与应用语言学专业,文学硕士学位,2010年7月参加工作,现在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工作,拟聘为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教研中心专业技术雇员。

公示时间为2015年7月2日至7月10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雇用人员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街道反映(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城29区宝民1路202-8号新安街道办事处807室,邮编:518101,联系电话:23496197)。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要求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我街道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选聘的,取消拟雇用人员资格。

新安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日

拟雇用人员公示详情请参考:http://www.baoan.gov.cn/xxgk/xwzx/tzgg/201507/t20150706_6439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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