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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布的《江西省2015年中小学 公告》的安排,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根据《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赣市府发[2007]38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和要求,坚持条件,选拔优秀人员充实我院专业技术力量,以适应幼儿教育的需要。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面试和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并聘请相关部门人员,负责整个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赣州市保育院幼儿教师3名。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事项
(一)资格复审及相关事项: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为2015年7月15日上午9︰00—11︰00,地点为赣州市保育院南区(赣州市章江新区章江路10号)。
资格复审时需提交考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2张,2015年已通过教师资格审查、符合认定条件,因时间关系暂未拿到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交2015年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开具的符合认定教师资格条件证明。因资格复审未通过,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以上入闱的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符合所报考的岗位条件。所有入闱人员资格复审合格者,凭面试资格复审合格证参加面试。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面试和招聘资格:
1、网上报名时虚报信息,弄虚作假,不符合2015年全省中小学 (含特岗教师)条件和学科岗位条件的;
2、入闱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
3、资格复审时提供的有关材料不齐全,不能确定其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条件的。
对入闱人员的资格复审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二)面试时间地点:
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江西省2015年中小学 公告》的要求,幼儿园幼儿教师岗位按1:3的比例划定入闱面试人员,我院本次招考幼儿教师3名,入闱人数9名。
面试时间:2015年7月16日上午8︰00
面试地点:赣州市保育院南区(赣州市章江新区章江路10号)
(三)面试
1、面试成绩的要求:
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江西省2015年中小学 公告》的要求,幼儿园幼儿教师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
2、面试内容和分数安排:
(1)幼儿教师岗
面试内容有:弹唱、舞蹈、绘画、试讲,故事,其中弹唱25分,舞蹈20分,绘画20分,试讲25分,故事10分,合计100分。其中弹唱分自选曲目(钢琴曲)和即兴弹唱两部分,自选部分10分,即兴部分15分;舞蹈分自选舞蹈和即兴创编两部分,自选部分10分,即兴部分10分;绘画为命题画;试讲和故事的内容采取抽签的方式,考生按照抽到的内容进行考试。
所有面试成绩实行当场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所得的平均得分为该考生的面试得分。面试成绩每组单科考试结束后,按考试先后顺序考官逐一向考生报分。面试成绩及入闱名单在赣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7月20日—2014年7月26日。
五、考核
考试计分方法为:笔试分×40%+面试分×60%=总分,计分取小数点后两位数,将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职位等额确定考核对象,如总分相同,则优先录用面试成绩分高者。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递补人员总分相同,则优先录用面试成绩分高者。考核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牵头,赣州市保育院具体负责,报市人社局、教育局审核备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2)伪造、涂改证件、证明者;
(3)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者;
(4)参与法轮功等非法邪教组织活动者;
(5)涉赌、毒、黄或其他品行不良者;
(6)违反计划生育者;
(7)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者。
六、体检
考核合格者等额进入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递补人员总分相同,则优先录用面试成绩分高者。体检按《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规定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由赣州市保育院具体组织,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和聘用
从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教师名单,在赣州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如无异议,经市政府办公厅审定后按程序报市人社局办理手续。
因各种原因不能办理聘用手续,或本人自愿放弃的考生,在出具相关材料,报主管部门审批后,出现的人员空缺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递补人员总分相同,则优先录用面试成绩分高者。
新聘用教师按规定实行见习期,见习为一年。见习期满,由赣州市保育院组织考核,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报市政府办公厅审批后解聘,并报市人社局、教育局备案。
201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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