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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安市民政局《关于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精神,现对参加广安市民政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予以公布,并就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成绩及总成绩
准考证号 | 姓名 | 笔试成绩 | 笔试折合成绩 | 面试成绩 | 面试折合成绩 | 总成绩 | 排名 |
1 | 王微 | 46.5 | 27.9 | 84.2 | 33.68 | 61.58 | 1 |
2 | 蒋宋娟 | 47 | 28.2 | 83.2 | 33.28 | 61.48 | 2 |
4 | 吴薇 | 41.4 | 24.84 | 80.6 | 57.08 | 57.08 | 3 |
考生如有疑问,请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于2015年7月15日前(上班时间),到市民政局306室查询。
联系电话:2335712 2321193
二、体检相关事项
(一)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1名考生为体检对象,若考生放弃体检或未能通过体检,则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二)体检时间。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2012年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 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的标准和有关要求实施。考生对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的,允许提出复检要求,若当场能够得出结论的,经考生书面申请,可现场进行复检;当场不能得出结论的,在公布体检结论后7日内,书面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者负责。
(四)体检纪律。
1.体检采取封闭式方式进行,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已携带的按要求一律统一上交存放,未上交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体检资格。
2.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报考职位等身份信息。
(五)注意事项。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避免剧烈运动,晚餐后不再进食,保证受检前禁水、禁食8-12小时。
咨询电话:2335712
监督电话:2321193。
广安市民政局
2015年7月13日
面试成绩及总成绩详情请见:http://www.gahrss.gov.cn/gacms/gwyzl/19397.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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