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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办公室为赣州市工信委下属正科级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市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的日常管理工作,按规定征收、使用、管理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根据工作需要,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赣州市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若考生现为行政编制,聘用后为事业编制。
二、招聘条件
1、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爱岗敬业;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社会关系清楚。
2、学历、专业及年龄、工作年限条件
(1)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材料化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2)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普通高校毕业后两年以上工作经历(2013年7月31日前参加工作,从事个体私营经济工作的以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为准)。
3、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符合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的条件。
三、招聘原则、方法及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择优录取。公开招聘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面试分数各为100分,各项分数占总成绩的比重为50:50。
(一) 招聘准备
1、拟定招聘方案,呈报审批后组织实施。
2、在赣州市人民政府网、赣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赣州市工信委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连续刊登7个工作日)。
3、召开招聘工作会议,规范、明确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做好印制报名登记表、落实招聘工作人员等各项准备工作。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7月29日-7月31日。
2、报名地点:赣州市工信委人事科(市政中心1号楼3楼1312办公室,联系电话:0797-8391182)。
3、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凡有意报考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报到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4张;机关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报考条件要求的从业证明或劳动合同;县(市、区)副科级以上干部报考,还需出具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填写《赣州市工信委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市工信委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后,将报考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如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则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数。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笔试和评卷
1、笔试时间:8月8日,上午9:00-11:30进行笔试。
2、笔试地点:赣州市(具体地点待定)。考生于2015年8月6日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3、笔试题目由市工信委邀请有关人员进行集中封闭命题。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法律常识、行政管理、公文写作、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专业知识等,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笔试结束后,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进行集中封闭评卷。评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笔试成绩在赣州市人民政府网、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赣州市工信委网站进行公示。如因笔试缺考、考生作弊取消成绩、考生自动放弃(以规定时间未参加资格审查领取面试准考证为依据)致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则从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一次,如无人递补或递补后仍达不到1:3的,则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全部入闱面试。因上述情况入闱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四)面试
1、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确定。
2、面试题目由市工信委邀请有关人员进行集中封闭命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适应能力、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创新意识、应变能力、人际沟通、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面试由市工信委组织实施,面试时聘请市人社局和市工信委的领导、专家担任考官。面试实行当场评分、亮分、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最后得分。面试结束后,将笔试、面试分数按其占总成绩比重折算,相加合成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如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按面试成绩排名确定考察对象)。面试成绩在赣州市人民政府网、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赣州市工信委网站进行公示。
(五)考察、体检和聘用
1、考察。考察工作由市工信委具体承担,负责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核。考察结束后,形成书面政审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考察不合格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递补考生出现总成绩并列情况(小数点后两位),则按照考生面试成绩排名先后确定递补人员。
2、体检。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计划,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递补考生出现总成绩并列情况(小数点后两位),则按照考生面试成绩排名先后确定递补人员。
体检工作由市工信委负责组织,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
3、聘用。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市工信委党组综合考虑笔试、面试、考察等情况,按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计划,按考生总成绩在考察、体检合格后递补。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并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纳入编制管理。
四、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及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下进行。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市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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