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人员的守则
来源: 阅读:728 次 日期:2015-07-17 11: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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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奋学习提高素质

第一条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的重要论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二条学习经济、金融理论,掌握与本部门、本岗位有关的专业知识,刻苦钻研本职业务,了解现代最新科学知识和管理技术,努力做到一专多能,不断提高对金融改革、发展和金融创新的适应能力。

第三条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持之以恒、学以致用,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和专业理论知识来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不断提高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敬业爱岗恪尽职守

第四条热爱人民银行,热爱人民银行事业,维护人民银行的地位和作用,树立人民银行形象,致力于人民银行的改革和发展,以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和优良的职业道德,竭诚为人民银行服务。

第五条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工作岗位。始终保持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饱满的工作热情和良好的精神状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按工作规程办事、令行禁止,按时按量、优质高效地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任务。

第六条发扬求真务实精神,提倡深入扎实的工作作风。注重调查研究,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反对弄虚作假,阳奉阴违。

依法监管竭诚服务

第七条掌握国家经济金融法规、政策,密切关注并全面了解国内外经济金融动态,不断提高对经济、金融运行状况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为金融方针、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及时提出政策建议。

第八条严格依法监管,保护存款人和金融机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促进金融业稳健发展。坚持客观、公正、有效的监管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章和业务操作规程进行监管。敢于监管,不徇私情,维护金融监管的严肃性,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第九条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做到态度和蔼、主动热情。

第十条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履行公民义务,严禁参与一切违法违纪活动。

第十一条廉洁自律,秉公尽职,严格遵守各项廉政制度、规定。严禁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严禁索贿、受贿、行贿;严禁个人经商办企业或伙同他人经商办企业;严禁参加有碍公务的宴请、旅游、出国访问、营业性娱乐等活动;未经批准,不得在企业、金融机构或社会团体兼职。

第十二条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纪律和操作规程,严禁泄露、出卖国家金融秘密。未经批准,不得向外界透露人民银行秘密事项、未对外公布的数据和政策措施,不得复印保密文件资料;发现泄密事实应立即报告。

第十三条自觉遵守各项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认真执行请休假制度,不准擅离职守。遵守计算机管理制度,维护数据信息安全。

文明办公弘扬美德

第十四条仪表端庄,举止文明。上班时着装整洁、得体。参加重要活动着装庄重大方。工作时间提倡讲普通话,使用礼貌用语;接待来访或接打电话,应热情、谦和、有礼。

第十五条创造并保持安全、卫生、有序、优雅的工作环境。保持办公区内整齐、清洁、美观;爱护公物;遵守办公楼安全保卫的有关制度,自觉维护办公安全和办公秩序。

第十六条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稳定。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崇尚科学、反对迷信,见义勇为、扶正祛邪,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尊老爱幼、尊重妇女等传统美德。

第十七条树立正确的恋爱观、婚姻观和家庭观,保持健康高尚的道德情操;积极响应晚婚晚育的号召;严格执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处理好夫妻之间、家庭成员之间和邻里之间的关系,做到和睦相处、互敬互助。

团结协作开拓进取

第十八条讲团结、讲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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