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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冀人考发[2015]3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5年度全市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
2015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18日举行,考点设在本市。
二、报考条件
在图书、期刊、音像、电子等出版单位(包括出版社、期刊社)中从事编辑、出版、校对、发行等工作,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出版工作,恪守职业道德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以下报名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一)报名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2001年8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二)报名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2001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7、2001年8月7日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三)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符合上述相应报名条件,在2001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只参加相应级别《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出版专业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四)根据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精神,应届毕业生也可以报名参加其毕业年度举行的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对尚未获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毕业的有效证件(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申请报考。
三、科目设置及题型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2个级别,每个级别设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2个科目,各科目均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采用网络阅卷。报考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考生须注意以下事项:1、答题前请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专用答题卡首页);2、客观题部分使用2B铅笔填涂,主观题部分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规定的题号和位置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四、报名方式
2015年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7月17日至8月5日17时30分,报考人员可登录全 国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资 格 考 试服 务 平 台(zg.cpta.com.cn)或 登 录 河 北 省 人 事 考 试 网(www.hebpta.com.cn)选择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进行注册并上传照片,注册完成后填报报考信息,保存提交,并及时打印报名表。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13日17时30分。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8月13日17时30分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若显示“尚未缴费”,请及时联系银联电子支付客服电话95534-6,且不宜进行二次重复缴费操作。自10月9日至10月15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五、报名资格审核方式及手续
(一)免试考生实行考前审核。
免试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于 8月5日提交免试人员部分科目免试表(报名网站打印)3份、学历证、学位证、从事出版相关工作年限证明(报名网站打印)、身份证、职称证书、聘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和报考承诺书(附件1)1份。报名表相关材料复印件与部分科目免试表相关材料复印件,各自单独准备,不合并使用。
(二)非免试考生实行考后审核。
今年我市实施非免试考生考后审核。考生自行查询成绩,确认全部科目成绩通过后,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0日内,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持考生《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及相关材料、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同时要有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员签字。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审核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当前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
1、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学历认证材料(附件2)及复印件。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打印规范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表2份。
3、报名网站打印的制式工作年限证明2份。若工作年限需将在不同单位工作年限累计方符合报考条件,则须分别开具工作年限证明。
4、外地单位需回单位注册地报考,在本地需提供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5、报考承诺书(附件1)。
特别提示:查询成绩通过考生的毕业证书要全部进行学历认证。
1、中专学历、2002年(不含)以前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学历认证(学历认证需提交材料见附件2),由于学历认证需报国家教育部周期较长,请在成绩公布后3日内提交认证材料或提前认证。学历认证单位:秦皇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认证地点:红旗路339号512办公室;联系电话:3566052。
2、 2002年以后大专以上学历到教育部学信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行认证,提交打印的含二维码的查询页面。
我市已对报考方式进行重大调整,考后审核时间紧张,相关事项将通过微信账号和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请考生务必加入秦皇岛市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处微信账号“qhdzcks”,关注考试动态,以免耽误资格审查。
六、报名费用
根据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笔试费每人每科62元。
七、报名确认地点
秦皇岛市燕山大街147号军转培训中心五楼市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处。联系电话:3621910。
2015年7月9日
附件:报考认证所需材料
温馨提示:
《报考认证所需材料》来源于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最近更新于2015年0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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