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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府办函[2013]37号)规定,现对2015年第十二批(信息申报时间: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7月15日)在职人才引进申报信息分值为100分以上(含100分)的人员,共计3766人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为2015年7月17日至2015年7月23日。公示结果将于7月27日至28日公布。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申请人存在虚假申报情况的,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访窗口(深南中路新城大厦1楼)当面举报或拨打电话12333、82108904进行举报。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应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对所反映情况,我们将严格保密,认真调查。经调查属实,将取消被调查人的在职人才引进申请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请公示人员按照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打印的材料清单,参照《2015年度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操作指引》准备材料,由呈报单位(即所在用人单位或委托的代理机构)在书面材料受理时限内提交至市、区人力资源部门。
呈报单位及个人须确保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公示人员申报资格。对于呈报单位及个人存在《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规定行为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17日
附件:2015年度第十二批在职人才引进公示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szhrss.gov.cn/tzgg/201507/t20150717_311563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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