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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你们好!
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公安厅《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现将2015年伊犁州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及资格审查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
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为80分。笔试成绩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入闱人员确定
面试入闱的确定:在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招录1至2人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招录3至10人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15年7月21-22日,10:30—18:30进行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地点及联系方式
伊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联系电话:0999-8028212
(三)携带相关证件
面试入闱人员资格审查,需在伊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自行下载并填写《2015年伊犁州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并持下载的《报名表》、准考证以及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和招考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资格审查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其中:
1.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相关证明;
2.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地州市以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相关证明;
3.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工单位之间签署的合法用工合同须由本人自行与原用工单位解除相关约定;
4.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
5.公安革命烈士的子女、被公安部授予或追授为一级、二级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称号民警的子女、公安革命烈士配偶、被评为烈士的协警的子女和在反恐战斗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协警,须提供有关部门颁发的证书和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6.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资历证明原件、复印件。
(四)要求
1.资格审查人员要提前下载并认真填写《2015年伊犁州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在填写时字迹要清楚,内容要详细真实,对弄虚作假的考生,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审查人员务必带齐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放弃。
4.请考生保持所留电话畅通,若因无法联系考生本人造成的后果自负。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简章》
伊犁州直招聘公安机关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18日
附:资格审查表
温馨提示:
《资格审查表.doc》来源于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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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信息请查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招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