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常德市临澧县职称评审工作通知
来源:临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阅读:1039 次 日期:2015-07-20 10:4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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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经济开发区:

根据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人社发〔2015〕22号文件精神和工作安排,为认真做好2015年度我县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事业单位的职称申报

事业单位原则上应完成岗位设置且有空缺岗位,并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对空缺岗位(专业)组织差额申报。

1.事业单位(含中小学)有空缺岗位的,根据岗位设置和人员聘任情况,合理确定申报职数,由各单位汇总填写《2015年度事业单位高(中)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汇总表》(附件1)、(附件8)及《2015年度事业单位政工专业高(中)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表》(附件2)、(附件9),经县、市职改办初审后报省职改办审核。

2.事业单位无空缺岗位的原则上不得申报。但以下情况可由各单位提交专项报告,经县、市职改办初审同意报省职改办审核后方能申报:

(1)国家或省重大科研专项、重点学科、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急需紧缺人才,确实需要申报的,由所在单位提交专项报告并填写《2015年度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表》(附件3)、《2015年度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申报高级职称花名册》(附件4)。

(2)按照“退多补少”的原则,单位可根据现在岗在聘2016年底前退休的高级职称人数,提交专项报告并填写《2015年度事业单位“退多补少”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表》(附件5)、《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015年底前退休人员花名册》(附件6)。

3.事业单位根据省职改办核准的各系列年度高(中)级职称评审总职数,自行确定申报岗位(专业),并按照“对岗申报”的原则,在符合本岗位(专业)申报条件的人员中原则上按不低于1:2的比例组织差额推荐。

各单位根据所属各系列的专业申报情况,填写《2015年度事业单位系列(专业)高(中)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专业备案表》(附件7)、(附件10)报省市职改办备案。

4.凡被单位聘用,且已纳入该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均由所在单位申报职称,不得通过其他单位或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申报。否则取消其参评资格或已获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凡被单位聘用,但未纳入该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已进行人事代理的,由县及县以上政府人社部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负责职称申报;未进行人事代理的,须到县及县以上政府人社部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进行人事代理后再申报。申报时须提供由聘用单位出具的受聘者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证明。

(二)非事业单位的职称申报

1.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改制成国有企业的科研院所等)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中)级职称按原办法执行。

2.民办教育机构、非公企业人员、国有企业临时聘用人员和社会流动人员等,已进行人事代理的,由县及县以上政府人社部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负责职称申报;未进行人事代理的,须到县及县以上政府人社部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进行人事代理后再申报。

二、材料要求

(一)个人材料要求

1.填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时应明确到申报人所在的具体单位。

2.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如原件丢失,须提供由省、市人力资源考试部门补发的证书或证明。

3.申报高级职称的继续教育证明须提供统一格式的合格证明件,无须再提供近5年年度继续教育登记情况。

4.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证书、学历证书、继续教育证明、论文著作、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业绩成果等的确认时间,截至接收申报材料日(9月30日)。

5.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主要业绩须在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以上,并由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二)信息录入要求

1.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在录入“湖南职称与专家管理系统”时,须在所有代理参评对象的“工作单位”栏内加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人事代理)”。

2.各单位应将申报评审人员信息按事业单位和非事业单位区分,分别通过“湖南职称与专家管理系统”生成《申报2015年度 系列(专业)评委会高(中)级职称参评人员花名册》,并在表头予以标注。

(三)资格初审要求

1.各单位要按照国家和省职称评审有关政策规定,对照评审条件,切实做好对学历、资历、外语、计算机、继续教育等各类证书和论文、著作、科技奖励(成果)、业绩材料、公示情况等的审查。对有异议的学历、论文等材料,可综合利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进行核实。

2.相关职改部门要按照“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制度,对职称评审材料严格把关,逐一审核原件后,须在对应的复印件上签署审核人姓名、加盖公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省(市)职改办不予受理。凡因把关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在职称管理绩效考核工作项内予以扣分或通报。

三、评审要求

(一)进一步规范评审操作。各系列(专业)要重视对评审工作运行过程的管理,精心部署,严密组织。要在规定的评审权限、评审专业范围内,坚持政策标准和保密纪律,根据核准的评审职数和批复的评审方案,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规范评审,确保评审工作合法有效。未按规定进行评审的,其评审结果一律不予确认;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将予以通报。

(二)进一步完善评价标准。各系列(专业)要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职称政策,结合本县、行业、单位发展需要和人才成长规律的实际情况,深入实际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充分科学论证,修订完善高(中)(初)级职称评价标准,提高评审工作的科学性、客观性和权威性。要坚持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评价的主要依据,要突出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和成果转化的能力,要使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人才得到优先选拔。

(三)进一步健全评价方式。要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层级专业技术岗位的特点,不断改进和创新人才评价方法和手段,继续采用笔试、考察、人机对话、论文盲评、教学测评等多种手段及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对参评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能力进行综合评价,不得采取单一方式单一环节进行评审。对申报正高级职称、破格申报副高级职称的人员要进行面试答辩,有条件的还可以探索抽取异地评委、实行异地评审等方式,增强评价结果的公信力。

(四)进一步严肃评审纪律。各系列(专业)要继续认真排查职称评审中易滋生腐败的风险点,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排除各种干扰,实行集中封闭评审,要对弄虚作假、道德失范、行为不廉等违纪违规行为从严处理。是参评对象的,要中止其参评资格,取消评审结果;是评委的,要立即中止其评审行为,清除出评委队伍;是工作人员的,要清退出评审现场,责成单位严肃处理。主动接受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确保评审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五)继续实行比例与职数控制。2015年度高级职称评审通过率控制在正高40%以内,副高55%以下,中级80%以内,初级90%以内。评委会在投票表决时,还须将事业单位的参评人员与核准的评审职数(对应申报专业备案表)进行核对,不得跨专业、超职数评审。

四、时间要求

1.提交事业单位申报高级(含委托评审的中级)职称评审职数核准表(附件1至6)和专项报告的时间为7月28日。接收全县高级(含委托评审的中级)职称评审材料的时间为9月10。事业单位提交评审材料时,还须提供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专业备案表(附件7)。

2.提交事业单位申报中级职称评审职数核准表(附件8至9)和专项报告的时间为10月8日。接收全县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的时间为10月15日。事业单位提交评审材料时,还须提供中初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专业备案表(附件10)。

3.各系列(专业)职改办须按规定在开评前7个工作日内向省(市)(县)职改办提交评审方案、高(中)(初)级职称评审职数和评委抽取需求;评审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省(市)(县)职改办报送评审结果。2015年度高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完成时间均为12月31日以前,具体按照《2015年度各系列(专业)高(中)(初)评委会评审工作时间安排计划》进行,如遇特殊原因确需调整评审时间的,须提前向省(市)县职改办报告。

五、其他事项

1.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与省计生卫生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合并,组建了省卫生计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系列职改办设在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处,负责本系列职称工作。

2.在省农业系列增设水产养殖专业。凡我县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水产养殖及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相应级别水产养殖专业技术职称。

3.援藏援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援藏援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有关政策的通知》(湘人社发〔2015〕21号)有关规定执行。

4.全国(全省)已实施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实行以考代评的系列(卫生、会计、审计、统计、经济、计算机软件、翻译、出版、土建),从发文之日起不再进行相应系列(专业)和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评审工作。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一律参加考试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职称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职称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注重工作协调沟通,及时掌握舆情和社会反映,稳妥处理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今年职称评审工作平稳推进,按时圆满完成。

2015年7月16日

附件:

1.2015年度事业单位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汇总表

2.2015年度事业单位政工专业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表

3.2015年度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表

4.2015年度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申报高级职称花名册

5.2015年度事业单位“退多补少”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表

6.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016年底前退休人员花名册

7.2015年度事业单位 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专业备案表

8.2015年度事业单位中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汇总表

9.2015年度事业单位政工专业中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表

10.2015年度事业单位 系列(专业)中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专业备案表

11.2015年度事业单位初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汇总表

12.2015年度事业单位政工专业初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表

附件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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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12.doc》来源于临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近更新于2015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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