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黑龙江大学诚聘“优秀拔尖人才(B类)”启事
来源:黑龙江大学网 阅读:879 次 日期:2015-07-20 13:4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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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岗位条件

优秀拔尖人才(B类):指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龙江学者特聘教授,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省级教学名师(高教类)及其他学术地位水平相当的专家学者,原则上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二、享受待遇

学校提供的工作与生活条件如下:

1.提供良好的办公和科研等工作条件;

2.学校有房源的情况下,按学校同等条件教师享受的住房面积和优惠价自购住房一套;无房源的情况下,按应享受住房面积的优惠价和学校周边新建住房平均售价的差价,提供购房补贴;

3.安家费20-30万元,按校内同等条件教师所享受的相关待遇执行;

4.提供仪器设备和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科50-1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学科10-20万元;

5.在符合任职年限条件基础上,可直接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已聘任正高级职务的,可直接聘用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或推荐聘用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6.哈尔滨市以外引进的人才,若有需要可解决配偶就业、协助办理子女就学。

三、其他优惠政策

(一)各类人才入校工作后,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支持组建高层次创新团队,给予适当经费支持;

2.在符合学术标准条件下,聘为博士生或硕士生指导教师;

3.在博士或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中优先满足需求;

4.首次申报各类人才支持计划的可以优先推荐、支持。

(二)各类人才引进时或入校工作后,学校积极推荐申报省和国家各级各类人才支持计划。入选相应人才支持计划获得政府提供的人才补助金、安家费、住房补贴、科研启动金等待遇纳入学校给予的待遇,二者不兼得,按“就高原则”享受。

(三)支持按学术团队整体引进,引进时,学校将在上述基础上加大支持力度。

四、应聘要求

应聘人员向人事处提交应聘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职称的证明材料、能反映其学术水平的业绩成果材料等。

五、其他相关内容

详见《黑龙江大学人才引进暂行办法》。

六、联系方式

黑龙江大学人事处

联 系 人:桂海英 姜学斌

联系电话:0451-86669903

联系邮箱:hr @hlju.edu.cn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黑龙江大学主楼A座320室

邮 编:15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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