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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区今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日程安排和实际进程,自治区招办将于7月20日北京时间8时至20时组织进行今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未完成计划首次征集志愿。本次征集志愿的是汉语言、民语言、蒙语言本科零批次、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及对口援疆扶贫计划本科一批次和本科一批次未完成计划的院校、专业。
根据我区今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进程实际,今年双语班计划首次征集志愿由7月20日北京时间8时至20时调整到7月23日北京时间8时至20时,与民考汉本科零批次、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及对口援疆扶贫计划本科一批次和本科一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同时进行。双语班计划以后相关批次投档、录取时间均按原安排时间进行,征集志愿均与民考汉计划同时进行。现就有关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1、考生在填报征集志愿前,应先登录新疆招生网站,查询本人录取结果,已录取考生无须再填报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投档时,已录取考生填报的征集志愿无效。民考汉考生填报汉语言计划征集志愿时,由于民考汉本科一批次录取正在进行中,因此民考汉考生填报的本次征集志愿将在民考汉本科一批次录取结束之后进行投档。
2、考生在填报征集志愿前,应首先登录新疆招生网站查询未完成计划。考生须认真阅读《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在新疆招生计划专业目录》和各院校招生章程,详细了解各专业的报考条件。因考生本人了解学校信息不准确、不按网上填报志愿程序和要求操作或请他人代填、错过规定的网上填报志愿时间等原因,造成志愿信息错误或遗漏而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应按自治区招生办公布的未完成计划的语种、批次、院校和专业等信息填报征集志愿。
4、相关批次征集志愿投档时,以征集志愿信息为依据,按照“先统招,后定向”的顺序原则进行。相关院校面向艰苦企业和艰苦行业招收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的投档线,在该校统招计划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且不低于相应批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执行投档录取。新疆招生网将适时公布我区今年普通高校招生相应批次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情况,同时明确征集志愿相关要求。考生要认真阅读征集志愿的有关要求,艰苦专业等线上生源不足专业可能会适当降分征集志愿,有的学校可能只是某些专业有缺额,应进一步按代号查阅专业目录的对应内容,全面了解缺额专业情况、学费标准及其他相关要求。错填专业类别或所报专业不属本次征集志愿范围的,其相关志愿无效,责任由考生自负。本次征集志愿本科零批次可填报2个院校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南疆单列、贫困地区专项及对口援疆扶贫汉语言计划本科批次可填报2个院校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贫困地区专项及对口援疆扶贫计划民语言、双语班本科批次计划可填报2个院校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本科一批次可填报6个院校志愿,每个志愿可选报6个专业。本科一批次征集志愿的投档录取实行平行投档录取模式。7月22日至24日,汉语言、民语言、蒙语言本科零批次、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及对口援疆扶贫计划本科一批次和本科一批次未完成征集志愿进行投档、录取;7月25日双语班、民考汉本科零批次、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及对口援疆扶贫计划本科一批次和本科一批次未完成征集志愿进行投档、录取。
填报网上征集志愿,不受分数限制。线上生源不足的高校(主要指艰苦专业或长线专业),经线上征集志愿后仍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由高校提出申请,经录取领导小组批准,以征集志愿为准,可适当降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5、考生被征集志愿所填报院校录取,即被视为考生本人正当权益得以维护,投档状态自动消除,不能进行第二次投档。
6、此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时间为:7月20日8时至20时(北京时间),汉语言、民语言、蒙语言本科零批次、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及对口援疆扶贫计划本科一批次和本科一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7月23日8时至20时(北京时间),双语班、民考汉本科零批次、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及对口援疆扶贫计划本科一批次和本科一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
7、报考军队院校、武警院校和国防生的考生必须参加军检、政审和面试,报考公安类普通高校及普通高校的公安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招生面试、体能测试及政审,报考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公安海警学院的考生必须参加公安现役院校单独组织的面试、政审及体格检查。军队、武警、公安现役、公安院校和国防生除注明招收女生外,其他均招男生;军队、武警、公安现役院校和国防生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相关院校的特殊要求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和院校招生章程)。
特别提醒:请考生认真阅读《未完成计划统计表》的备注,对照自身条件,慎重填报。
未尽事宜,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新疆招生与考试》汉文第3期,维、哈文第2期——招生专业目录执行。
自治区招生办公室
2015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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