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惠州市惠阳区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报名须知
来源:惠阳区教育局网 阅读:1170 次 日期:2015-07-20 15:5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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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教育部工作部署,2015年我省教师资格的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报名网址为“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后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确认报名缴费。未按规定时间现场进行报名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二、网上报名时间

2015年9月21日8时至9月30日17时(不含周末和节假日)

三、网上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网址为“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注意: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或幼儿园的,网报时请选择“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为认定机构,确认点请选择“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

2.核对所填报名信息。

3.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4.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5.申请人请牢记设定的登录密码,忘记登录密码以致无法登录的责任自负,如确实需要重新设置登录密码的,须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教育局现场办理。

6.请申请人自行填写并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申请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后本人在指定处签名)”、“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并交相关部门盖章。

7.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四、网报现场确认

1.我区面向社会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报名缴费时间:2015年9月28日-10月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未办理现场确认报名及缴费手续的,作放弃处理。

2.现场确认地点:惠阳区现场确认地点: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办公大楼四楼人事股(惠阳淡水金惠大道3号)咨询电话:3826331;大亚湾现场确认地点:大亚湾区管委会行政办公大楼B606。咨询电话:5562637

3.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必须是申请人网报成功后直接在网报页面打印出来的申请表,需双面打印,自行下载空白申请表打印或手写的申请表无效);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见附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5)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注意:普通话测试工作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根据省语委办的要求,凡外省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必须提供与普通话等级证书领证年份吻合的户籍、学籍、工作证明,且其普通话测试成绩能从国家、省普通话测试管理官方网站查询到,否则需在户口(或工作、学习)所在地重新报名参加测试。

(7)近期蓝底1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2张(与贴在申请表及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且与上传的照片一致);用作办理教师资格证使用。

(8)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证书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不用提供以上报告或证明,但需出具编制使用通知卡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如无编制使用通知卡,可在学校所属的教育局人事部门开具在编在职证明,并加盖当地教育局人事部门的公章。学校开具的在编在职证明无效。)注意:未进行学历认证的申请人请即到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惠州代理点惠州市教育考试中心办理(地址:惠州市麦地路2号市教育局办公大楼7楼702室,联系电话:2399622)。认证毕业证书即可,无需认证学位证书。

(9)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附件:请人,还需提供学习相应层次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的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全日制师范毕业生需提供学业成绩单(需包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和教育实习成绩)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注意:下列材料之一可作为我市2015年“两学”证明材料:

1)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的学业成绩登记表且有“教育学”及“教育心理学”科目及成绩合格;

2)参加省组织的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补修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合格取得的《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3)广东省教育厅选定的33所高校对本校非师范生开展“两学”培训,且在2014年9月1日前参训人员经考试合格取得的《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培训合格证书》(证书上需同时有培训高校的公章和广东省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的公章)。

4)2014年9月1日前参加国家自学考试,并同时取得“两学”合格证书人员。

5)2014年前(含2014)参加我市指定的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两学”培训机构(惠州市教师培训中心)的学习,通过考试取得的合格证书;惠阳区户籍或人才档案挂靠在我区人才交流中心的非惠阳区户籍的社会人员,在外省(市)考取的“两学”合格证书不能作为在我市申请认定的有效证书。

6)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三年有效期内。

(10)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一式一份。(只需填写个人资料部分并贴好照片上交,无需自行体检。自行体检的报告无效。

(11)惠州市惠阳区面向社会认定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上报材料目录表(贴在个人申报材料档案袋上面)(见附件)。

(12)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814号)的有关规定,测试者应缴纳教师资格考试费240元。按市政府财政规定,采用有“银联”标志的借记卡刷卡缴费。现场确认报名处不收取现金。网上报名需上传近期蓝底免冠半身正面照片,大小在20k以内,像素为114(宽)*156(高),照片扩展名为JPG,上传的照片需与上报的纸质申请表上照片一致。到现场确认前,请申请人严格按照上报材料目录表(见附件)的顺序排列好相应表格(请自行下载打印相关表格)和复印件(复印件请统一用A4纸),并用夹子夹好届时交给工作人员审核。惠州市教育局将对申请人提交的学历、“两学”、普通话等有关证件和材料进行核查,发现故意造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按我国《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处理: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五、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测试时间:10月下旬或11月上旬(具体时间将会以短信方式告知和在我局网站公布,请保持手机开机状态)

测试地点:待定(以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网上公告为准)需要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

(1)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

(2)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与本专业学科不相同的任教科目的教师资格;

(3)在学期间教学计划内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

(4)我国师范教育类专业有的是在普通师范开办,有的是以夜大、电大、函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形式进行教学,所以有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没有参加过教育教学实习。对于在学期间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需接受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六、体检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资格人员体检由我局统一安排。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费自付),自行到其他医院体检无效。体检的时间和地点以短信方式或惠阳区教育局网上公告为准。

七、审批发证

申请人现场确认通过,需要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申请人测试合格,且体检合格后,认定机构进行审批发证。大约发证时间为当年12月底前完成。

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教师资格认定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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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教师资格认定表格.doc》来源于惠阳区教育局网,最近更新2015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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