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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制度,根据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淄人社发[2015]64号)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我区201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严格评审范围
1.凡在我区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城市、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公务员及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外,不得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二、严格标准条件,突出业绩贡献和自主创新能力
2.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标准条件。要认真贯彻公开、公正和综合评价原则,突出业绩贡献和自主创新能力,坚持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推荐和评审的主要依据,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和转化生产力的能力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注重向基层、企业、非公有制单位和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倾斜。
3.严格执行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标准条件。对符合《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鲁人发〔2005〕15号)或《淄博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规定破格申报的专业技术人员,须由各相应高、中级评委会办事机构组织业务测试后,提交评委会单独评审。破格申报人数不得超过所在单位申报人员总数的10%。
4.认真执行国家对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要求的规定。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取得规定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符合《关于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鲁人发〔2006〕7号)、《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7〕19号)和《关于2015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使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264号)中免于职称外语考试、放宽外语成绩要求的,应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认真执行国家对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的规定。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须取得规定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应考科目(模块)合格证。符合《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2〕9号)、《关于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鲁人发〔2006〕7号)中暂不参加考试、免考部分科目(模块)或免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规定的,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须提供原件。如原件丢失,按隶属关系提出申请,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补发证书或开具证明。符合职称外语免于考试、放宽成绩要求的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免于考试、暂不参加考试、免考部分科目(模块)的,需填写审核表,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审核盖章,并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职称外语放宽成绩审核表当年有效,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等其他审核表3年内有效。
三、根据岗位特点和要求,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7.继续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申报推荐办法。单位组织推荐时,要按规定公开专业技术任职条件、推荐办法、申报人评审材料、被推荐申报人员名单等情况,事业单位应一并公布岗位名称及空岗数量。要严格程序,严密组织,按要求成立7人以上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组成的推荐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规模较大的单位应相应增加人数),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名单。单位根据推荐委员会提出的推荐名单,研究确定推荐人选,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推荐上报。
8.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与所在专业技术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系列(专业)相一致,本单位未设置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不得推荐评审相应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9.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管理制度。
已实行按岗评审的中小学等事业单位,根据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数量、等级结构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空缺需求,组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推荐工作。通过评审的,由单位按规定程序和岗位要求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仍实行评聘分开的事业单位,按照岗位管理要求和空缺岗位数量推荐评审人员。目前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数超过核准的相应岗位数15%和尚未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的事业单位,除引进的急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外,不再推荐评审。
10.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管理岗位上工作,因工作需要确需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兼职并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同意的,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须提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原件。
11.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调整需要改系列(专业)申报评审与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同等级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在现聘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方可推荐申报,未按规定取得相应系列(专业)资格的,不得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除外。
12.非企事业单位的人员交流聘用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须在现工作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方可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13.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或受奖项目。其中,填报的科研成果及获奖项目不超过3项,论文(著作、作品等)不超过3件。
14.继续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度。专业技术人员填写《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时,应在“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或个人总结)”栏的最后填写如下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签名,否则,不予受理。
15.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加强对申报推荐材料的审核把关。重点审核申报人员的工作业绩、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聘用年限、学历、科研成果、论文、著作、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证书等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对审核情况填写明确意见,并按要求签名、盖章。其中,所在单位须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及《评审简表》的单位意见栏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否则,不予受理。
16.今年对高、中级职称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仍不反馈审核结果,视审核情况直接呈报省高级评委会或转送市中级评委会。对审核不合格或不符合有关要求的材料,中途一律不退,待整个评审工作结束后一并清退。
17.继续实行网络化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继续使用《淄博市职称评审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同时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评审工作使用《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系统》(网络版),申报人员可从http://sdzc.sdeic.gov.cn或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登录,进行填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评审的相关政策规定、表格式样及有关信息可登录“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各高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所在部门(单位)网站和“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dzb.hrss.gov.cn)查询。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的报送、受理按《关于报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鲁人职字〔2004〕6号)规定办理。中级、卫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的报送、受理按《关于报送2014年度中级、卫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淄人社字〔2014〕232号)规定办理。
四、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18.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各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关,加强监督和指导。
19.建立职称评审违纪违规信息档案。对在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人员全部纳入违纪违规信息档案,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等各类违纪违规信息统一管理使用。
20.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公开制度和个人诚信承诺制度,进一步增强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推荐评审工作的透明度。要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办理信访事项,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人员、直接责任人及其有关部门(单位)相关责任人员,要按照《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五、今年评审工作中需注意的几个具体问题
21.关于岗位审核的问题。事业单位在上报评审材料前要先到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进行高、中级岗位审核,根据核准的申报数额组织推荐,各单位要在8月7日前完成岗位审核工作。
22.关于外语成绩的使用标准。按照《关于2015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使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264号)要求,今年,我省使用标准执行全国通用标准60分,符合放宽外语成绩规定的,当年有效外语成绩可放宽至50分。
今年符合职称外语免试、放宽和计算机免试、免考部分模块条件的人员,须在8月15日前集中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再受理。请各单位一定要把握好时间,注意及时报送。
23.关于继续教育的问题。认真执行《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须提供本年取得的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24.关于推荐材料的审核。各申报单位、主管部门和呈报部门要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核把关,确保从源头上做到:一是要审核每名申报人员的评审表、简表、专家推荐表、六公开监督卡等申报材料是否齐全,审核任职年限、学历、专业、外语、计算机和继续教育等硬件要素是否达标,凡是材料不齐全、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不能上报;二是评审表、简表、电子数据内容要一致。姓名、单位、身份证号、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现从事专业等,填写要准确无误;三是注意审核评审表上“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或个人总结)”栏的最后要按规定填写本人承诺语并签名,否则,不能上报;四是审核材料时,要增强打假意识,对假学历、假业绩、假成果、假论文、假经历等材料,不仅不能上报,还应对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进行通报。
25.关于评审前专业测评的问题。今年继续进行中级和卫生副高级评审前专业测评。各中评委办事机构要认真组织好评前测试工作,测试内容包括本专业基础知识、业务理论、实践经验等内容,要根据专业、系列的不同有所侧重。
26. 关于材料报送时间的问题。再次强调:办理岗位审核工作的截止时间是8月7日,办理职称外语免试、放宽和计算机免试、免部分模块手续的截止时间是8月15日,申报高级职称材料的截止时间是8月15日(高评委收材料时间在此之前的,按照高评委的要求执行),申报卫生副高级和中级职称材料的截止时间是9月10日,各级主管部门和呈报部门一定要提高时间观念和责任意识,严格按规定时间上报材料和办理相关业务工作,逾期上报的一律不再受理。
材料申报地点: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西楼四楼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峨嵋山路20号,电话:4110146)。
申报所需表格除《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袋》由各单位统一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领取外,其余表格从网上下载。请严格按规定时间上报评审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0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温馨提示:
以上附件来源于博山区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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