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中医学院2015年本科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山西中医学院网 阅读:1078 次 日期:2015-07-21 15:4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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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国家招生政策、法规、制度的权威性、严肃性,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和教育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十公开”、“26条不得”,加大信息公开,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安全保障和考生服务,切实维护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和良好秩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第一章招生管理部门及其职责

第一条学校成立以分管副校长、纪委书记和招就办、监察室、学生处和各二级学院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学生代表等人员组成的山西中医学院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由山西中医学院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

招生委员会主任:马存根

招生委员会副主任:郭文平、李晶

成员:吕洪、王旭、杨育同、各二级学院院长

上级主管部门代表:张波(省卫计委医政处)、冀孝如(省卫计委中医局)、李志华(省卫计委科教处)

教师代表:张淑蓉教授(中药学院)

校友代表:温江阳(89级校友)

学生代表:张照承(13级针推班)、张林芳(12级中西医1班)、刘佳佳(13级中医1班)

用人单位代表:第二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第三中医院代表

第二条招生办公室由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监察室及学生处等指派的参与招生工作人员组成。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招生日常工作,在招生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有关各省规定的招生录取时间组织协调招生工作。

招生办公室主任:李晶

副主任:吕洪、王旭、杨育同、焦艳芳

成员:高贺、李艳、丁利军、施习鹏

招生办公室李晶主任全面负责招生工作;杨育同副主任负责日常的招生工作管理;吕洪副主任同时作为招生办公室副主任参与整个招生过程,负责保证每个学生的“取之有理、退之有据”;王旭副主任主要负责审核本专业拟录取考生档案、体检结果、男女比例;焦艳芳副主任负责招生计划的调整、招生密码的保管及录取数据的备份、整理及录取通知书打印。

具体录取工作由吕洪、王旭、杨育同、焦艳芳、高贺、李艳负责,其中本省招生主要由吕洪、王旭、焦艳芳负责,外省招生主要由杨育同、高贺、李艳负责。李艳负责做好招生日志,详细记录每日招生工作。根据录取进程各成员间配合开展工作,录取及退档数据需经以上6人复核,最终由杨育同、吕洪终审无误,签字后方可上载。丁利军主要负责管理维护计算机网络系统及网络安全,负责培训录取工作人员。施习鹏主要负责向银行报送录取信息,及时完成考生银行卡的制作。

第三条招生监察办公室由纪委书记与监察室指派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组成。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参与招生工作全过程,负责监督检查招生工作中执行招生政策、法规和纪律情况;负责保证每个学生的“取之有理、退之有据”;参与各省录取分数及专业划分合理性的审核;参与学校招生章程的制定与修改;负责处理考生对我校招生工作的申诉。做到“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服务”。招生办公室与招生监察办公室合署办公。

招生监察办公室主任:郭文平

副主任:吕洪

成员:李艳

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处理考生对我校招生工作的申诉,考生申诉工作详见《山西中医学院本科招生考生申诉工作程序》。

考生申诉电话:0351-3179857(校本部)2272605(录取现场)

第二章招生工作程序及录取原则

第四条招生办公室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我校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情况,按教育部有关招生来源计划编制的要求及管理系统专用软件合理编制我校的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并按时报送主管部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审核备案。

第五条招生章程是高等学校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招生章程必须真实、准确,其主要内容包括: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招生章程必须经高等学校的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备案,并及时向社会及考生公布。不得发布未经主管部门备案的招生简章或者进行虚假招生宣传。

第六条加强信息公开。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

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开招生章程、招生简章、招生计划、招生资格;

通过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开《山西中医学院本科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公开招生政策、录取程序;

根据各省录取进程,保证在录取结束24小时内考生可通过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结果;

在学校招生章程及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执行《山西中医学院本科招生考生申诉工作程序》,公布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

执行《山西中医学院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实施方案》,公布录取新生复查结果。

加强招生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确保考生可了解和查询到应知、须知的招生政策及相关信息。

第七条录取原则与方法:

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落实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26条不得”,按照教育部“严格管理,规范操作,优化服务,深化改革,办人民满意高考”的要求,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学校招生章程组织招生。

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按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和录取工作的时间安排组织招生。由专人负责招生计划的调配,考生电子档案的审阅及招生密码、密钥、招生文件的管理。

第八条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1号)的文件要求和教育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26条不得”,其中各高等学校

不得发布未经主管部门备案的招生章程或者进行虚假招生宣传;

不得无计划或擅自突破计划规模进行招生或违反计划管理要求调整计划;

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

不得擅自扩大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规定的项目范围、招生计划;

不得违反规定的招生程序降低标准录取考生、拒绝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

不得在特殊类型招生中变更经公示的考生入选专业、录取优惠分值或录取不具备条件的考生;

不得在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报到环节更改考生录取专业;

不得在新生入学后将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生调整到普通类专业或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录取的学生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

不得在录取工作结束前以各种方式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或以“签订预录取协议”“新生高额奖学金”“入校后重新选择专业”等方式恶性抢夺生源;

不得向中学、考生及家长收取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或与招生挂钩的任何费用;

不得避开省级招办通过中介机构或学校教师等自行组织生源录取考生;

不得在单独考试、综合评价等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组织不符合本地高考报名条件的外省生源。

第九条具体招生录取程序:

一、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省、市相关招生文件,掌握招生政策,熟悉操作程序。

关键点:体检要求、录取进程。

1、学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了解相关专业体检要求;

2、整理各省相关录取文件,了解各省录取进程安排、录取分数线、投档方式(传统志愿投档模式或平行志愿投档模式);

3、记录各省招生网址与端口号,收集各省招生密码,由专人保管;

4、记录进行平行志愿投档的各省模拟投档时间及工作平台网址;

5、汇总各省收费要求,包括金额、汇款要求、汇款时间等,并及时按照要求汇款。

二、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工作要求及时提交投档比例。

关键点:投档比例。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本校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和调档分数线,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采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时登录模拟投档系统,了解各省生源情况,进行模拟投档,可将调档比例调整至105%或110%。

三、按照各省录取进程及时登陆招生网络,下载招生数据,认真核对招生计划,记录学院代码和各专业代码。

关键点:按时下载数据,详细记录投档情况

1、各省录取当天领取该省招生密码,密码与招生密钥由专人保管至招生工作结束;

2、插入招生密钥,登陆招生系统,正确输入该省招生网址及端口号,进入该省招生界面;

3、点击“修复投档单”,下载投档考生信息,将投档页面信息截图留存。填写《山西中医学院本科招生录取情况记录单》,详细记录此次投档考生情况(包括省份、科类、投档时间、投档志愿、投档数、最高分、最低分等);

4、核对录取系统中该省招生计划是否准确;

四、认真审阅考生档案,详细记录投档考生情况,对所有投档考生要做到“取之有理,退之有据”;

关键点:体检要求

1、严格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投档的每一位考生体检表进行审核,如有不符合录取要求或残疾考生要进行详细记录,打印考生体检信息表,填入《山西中医学院本科招生录取情况记录单》的“阅档情况记录”栏中,阅档人、招办副主任、招生监察室副主任审核签字。不符合录取要求考生进行退档,残疾考生需提请招生办公室研究。

2、审核投档考生外语语种是否符合我校外语教学语种。因我校招生章程中已明确写明:我校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日语。如遇到其他语种考生可与考生进行电话联系,说明我校外语教学情况,如考生坚持录取至我校,则要与考生说明进校后只能改学英语或日语;如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则需考生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及退档申请,要求有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

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完成审核录取等各项工作。对于招生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的原则,经招生办公室集体会议研究,不得擅自进行操作。

关键点:录取原则、专业分配

1、采用传统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院校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择优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次类推。

2、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进档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进档考生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根据各省招生工作相关政策及录取进程,等待二次投档或征报志愿后投档。

3、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不设专业分数级差为原则设定计算机分配专业条件,由计算机自动分配录取专业。考生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要求,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要求,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非第一志愿进档的考生依据其高考成绩,安排到尚未完成录取计划的专业。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不得在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报到环节更改考生录取专业。

4、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规则的建议(内教招考普【2014】52号文件),我校在当地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

5、录取过程中,考生总分相同时,再按照单科成绩排序。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是:

文史类:语文,数学,文科综合

理工类:数学,语文,理科综合

6、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与专业分配工作。填写《山西中医学院本科招生录取情况记录单》,详细记录专业分配原则及分专业预录取情况,包括各专业计划数、预录取人数、最高分、最低分、空缺计划等。

7、退档的考生要反复核实数据,打印考生电子档案,填写《山西中医学院本科招生录取情况记录单》,记录退档考生姓名、考生号、成绩、退档原因等,避免误退、错退情况的发生。对于本人要求退档的考生必须本人写出退档申请,附考生身份证、准考证复印件及家长同意退档的签字后方可考虑予以退档。本批次录取工作结束后,不能做退档操作。本省考生不容许自愿申请退档。

8、招生过程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必须认真填写《山西中医学院本科招生录取情况记录单》,对预录取或退档考生信息页面进行截图留存,并由录检人、复核人、招生监察办公室成员、招办副主任、招生监察办公室副主任审核签字后,方可进行预录取或退档数据上载,记录上载时间。当日录取情况汇总形成招生日志存档。

9、投档数据经各省招办上载审核通过后,及时修复投档单,并锁定考生状态,以便与下次投档考生进行区别。已经上载操作的考生数据不得随意进行其他操作。

10、完成我校在各省招生计划,录取数据经各省招办审核无误,点击修复投档单,显示“录取结束”字样方可认定该省录取工作结束。对录取结束的考生信息页面进行截图留存。

六、各省录取工作结束后,各招生组负责打印录取考生的电子档案,便于新生报到后的资格审查工作。专人负责招生数据及时备份存档,并按照工作要求及时对数据进行整理。

关键点:打印电子档案、整理数据

1、各省录取结束后,按照科类及专业及时打印录取考生高考报名表并装订成册,为新生报到后入学资格审查工作打下基础。

2、完成各省录取工作后,及时导出数据至指定文件夹。由专人负责汇总、备份各省录取数据。

3、整理录取数据,形成当年新生录取数据汇总表,主要包括考生号、准考证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政治面貌、民族、录取专业、学制、考生类别、邮寄地址、邮政编码、收件人、联系电话、成绩、投档志愿、外语语种、录取省份,并编制录取序号。

4、各省、市录取结束后,24小时内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录取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七、及时准确完成通知书打印及邮寄工作。

关键点:通知书信封内材料齐全准确、专人保管

1、根据导出的各省招生录取数据库按照固定格式打印通知书及通知书信封。

2、按照工作要求,将录取通知书、入学须知等相关材料装入对应考生录取通知书信封中。由于通知书录取考生姓名与录取通知书信封上的收件人姓名不尽相同,故需在操作过程中与数据库中登记的考生姓名与收件人姓名进行一一校对,切勿出现漏装、误装现象。计财处指派参与招生工作人员负责制卡及银行卡对应装入考生录取通知书邮寄袋中。

3、已装好的通知书经清点后由专人保管。经招生办、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人清点签字,邮局工作人员查收签字后,及时通过邮局邮寄新生“录取通知书”。新生“录取通知书”必须按考生填写的通讯地址邮寄,不得经个人扣留或转交。录取通知书需在录取结束三天内交邮局进行邮寄。

八、整理录取资料,做好招生工作小结,包括招生工作基本情况、计划完成情况,填写《山西中医学院招生录取情况记录单》,包括录取省份、计划数、实际招生数、各志愿录取人数及录取率、各省录取分数线、最高分、最低分、级差等。负责本省录取工作的录取组需统计本省各专业录取最高分、最低分及各志愿录取人数、录取率。

关键点:数据准确

九、录取过程中招生计划调整工作

1、招生过程中计划调整需经招生办公室研究同意并报招生委员会同意后方可执行,由专人负责,不得无计划或擅自突破计划规模进行招生或违反计划管理要求调整计划。各招生组要在《山西中医学院本科招生录取情况记录单》中予以记录。

2、插入招生密钥,登陆“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管理系统”,根据调入或调出计划的流程建立计划调整流程单。

3、及时与我省发展规划处、他省招办联系,经各级招办审核同意后方可完成计划调整工作。

4、调入计划一般指由各省未完成计划调入预留计划。调出计划一般指由预留计划调出至其他招生省份。

第十条免费定向医学生的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履行招生程序,规范招生行为。

一、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录取原则

(一)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的录取:单独划线,在提前批本科录取,若生源不足完不成招生计划时,重新征集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直至完成招生计划。

(二)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定岗服务地的确定:

1、学校根据投档生源情况,按照《山西省面向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项目分县区、分学校招生来源计划表》对考生进行预录取。在同批次投档考生中,按照定岗服务地生源优先、高分考生优先、农村户籍生源优先的原则进行确定。即预录取时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定岗单位所在县生源考生;如生源地考生不足时,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生源所在地区(市)考生;如生源所在地区(市)仍不能满足,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在全省范围内进行调剂。

2、后续投档考生,在空缺计划中依据以上原则确定定岗服务所在地。

(三)在规定时间内,学校召开会议组织考生及考生监护人与学校签署《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教育协议书》;根据确定的定岗服务地考生及考生监护人与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签署《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

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未完成《订单定向免费教育协议书》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签订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学校依据考生与学校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分别签署的协议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订单定向免费医学定向生的招生录取程序

订单定向免费医学定向生的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履行招生程序,规范招生行为。我校订单定向免费医学定向生录取过程中阅档、退档、上载等操作流程与本科录取工作要求基本相同,录取过程中主要是把握录取原则。

(一)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划定订单定向免费医学定向生最低分数控制线,对达线考生按照投档比例1:1.2向我校投档。

(二)及时完成阅档,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填写《山西中医学院免费医学定向生招生录取情况记录单》,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学校按照1:1比例预录取。

(四)数据处理。生源地信息需经数据库中代码予以转换。对投档考生区分文、理科后,根据《山西省面向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项目分县区、分学校招生来源计划表》,按照生源地进行排序,同一生源地考生按照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排列。

(五)按照订单定向免费医学定向生招生录取原则,分步骤确定定岗服务地。做到人人有依据,进而保证了后期《订单定向免费教育协议书》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签订过程中考生志愿稳定。

1、根据《山西省面向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项目分县区、分学校招生来源计划表》,对于生源地为定岗单位所在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优先录取高分考生。确定第一批定岗考生名单。

2、如生源地所在县考生不足时,生源所在地区(市)未定岗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高分考生优先,由考生现场确定其定岗地。确定第二批定岗考生名单。

3、如生源所在地区(市)考生仍不能满足,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在全省范围内进行调剂。高分考生优先,由未定岗考生现场确定其定岗地。确定第三批定岗考生名单。

(六)通知预录取的考生及考生家长须持有效证件(含:考生身份证、准考证、户口本、考生家长身份证)按时到校签订《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教育协议书》。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免费医学定向生《订单定向免费教育协议书》签订仪式(派专人全程录像),向考生及家长详细介绍我校情况及免费医学定向生的相关政策,当场签订《订单定向免费教育协议书》。

(七)在此过程中,如有考生自愿放弃订单定向免费医学定向生录取,经招办工作人员讲明情况无效的,需提供身份证与准考证复印件,考生本人写出自愿放弃订单定向免费医学定向生录取申请,写明“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与学校无关”,并有家长签字同意。

(八)招生办审核《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教育协议书》,确定预录取名单及考生定岗服务地,由录检人、招办副主任、招生监察室副主任、招办主任、招生监察室主任审核签字,提请招生工作委员会审定后,截取预录取及退档考生页面信息留存,向有关省级招办网上提交拟录取考生名单,由省级招办核准后办理录取手续。

(九)考生到定向地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领取《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并履行签约手续。考生须按时将签约完成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送达学校。学校据此发放录取通知书。招生办公室负责与省卫生厅、考生的及时沟通,保证预录取的免费医学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顺利按时的签订并邮寄回学院。

第十一条我校专科起点本科层次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山西省招考中心《关于201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录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履行招生程序,规范招生行为。

一、录取原则与方法:

(一)专升本录取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和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二)专升本招生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对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录取总成绩达到院校调档线的考生,由院校决定是否录取,并负责对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它遗留问题的处理。

(三)专升本录取分两批进行。省招考中心对各专业分别按招生计划先划定第一批录取最低控制线,第一批录取结束后再划定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线。录取时在各专业最低控制线上,根据录取总成绩,依次投放第一、二、三志愿考生,学校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有个别公开征报志愿后仍完不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可适当降分,再征报志愿。对无生源的专业,其完不成的招生计划,经招考中心与学校同意后,可调整到报考人数较多的专业。

二、录取程序

(一)按照录取进程,省招考中心投放专升本第一批录取考生名单,由专人通过电子邮箱及时下载新生录取信息,并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认真阅档,进行录取审核。对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退档的考生要打印其体检表及报名表,记录退档考生姓名、考生号、成绩、退档原因等,避免误退、错退情况的发生。

(二)录取过程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必须认真填写《山西中医学院专升本招生录取情况记录单》,并由录检人、复核人、招生监察办公室成员、招办副主任、招生监察办公室副主任审核签字。

(三)及时通知预录取新生来校进行预报到。预报到过程中,对于本人要求退档的考生必须本人写出退档申请,附考生身份证、准考证复印件后方可考虑予以退档。被预录取的考生,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办理预报到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四)及时将放弃录取资格考生名单及各专业空缺计划上报省教育厅及省招考中心。

(五)省招考中心在“山西招生考试网”上公开征报志愿,并按征报志愿、按成绩,从高到低择优投档录取。

(六)录取审核。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核准备案,打印《录取新生花名表》,加盖“山西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专升本录取专用章”,形成录取新生名单,院校根据已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单签发录取通知书。

(七)考生的档案均为电子档案,无纸介质档案。学校及时下载考生信息后,自行打印考生报名表,并加盖“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专升本考试电子档案确认章”,移交档案管理部门放入考生档案。

(八)专升本预录取及录取名单及时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招生纪律

在招生考试工作中健全责任落实和倒查追责的有效机制,要进一步加强考试招生队伍建设和人员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和各环节管理流程、办法,责任逐一落实到人,强化制度执行力。对不负责任、失职渎职的人员,无论涉及到什么人,都要严格问责追究,绝不姑息,决不手软。

第十二条招生人员工作纪律:

一、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制度和办事程序,严格执行招生计划,自觉遵守各项廉洁自律规定。

二、招生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尽职尽责,坚守工作岗位,保证全天24小时通讯顺畅,严格按照各省市招办工作安排,及时完成录取工作,不得随意脱岗,串岗。要爱护录取场所的公共财物,保持录取场所的整洁、安静。

三、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管理招生工作有关文件及招生密钥,各省招生网络登陆密码必须由专人保管,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四、招生工作人员必须做好招生期间的保密和安全工作,不得丢失有关文件资料,学生未正式录取前不得泄露招生有关信息。

五、录取场所实行封闭管理,录取场所内一律不会私客,与招生无关人员均不得进入录取场所。

六、招生录取工作专用计算机,除用于招生录取工作外,不得用来登录其他网站或玩游戏。

七、招生工作人员要自觉维护和遵守招生纪律,否则,取消录取工作人员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计算机网络安全的规定:

一、非招生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出机房和使用计算机;

二、凡进入机房的工作人员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计算机操作:

1、开机、登陆防火墙系统、登陆招生系统、执行操作;

2、按程序正常关机、关电源,保证无人时机房安全.

三、注意事项:

1、不得携带与招生无关的软盘、光盘在计算机上使用;

2、不得随意更改、删除计算机程序及组件;

3、不得强行硬启动和软启动,防止数据丢失。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实施方案由山西中医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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