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2011年度考录二次调剂面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国家 录用系统 阅读:1305 次 日期:2011-05-28 09: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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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部署,青岛、拉萨、乌鲁木齐海关二次调剂面试工作定于6月3日开展。总署委托青岛海关统一组织面试、体检工作。招考海关已电话通知入围考生有关面试体检的注意事项。请各位考生按照要求,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一、人员名单

招考海关按照调剂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规定的面试比例确定体检、面试人选。

二、体检安排

体检时间:6月2日上午。

考生集合地点:海关总署青岛教育培训基地新综合楼

具体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319号(青岛大学附近)。可乘316、321、501、227路公交车在青岛大学或麦岛车站下车。

培训基地联系电话:(0532)85870016。

注意事项:请参加体检考生于6月2日早上7:00前,空腹并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报名推荐表、学生证,已毕业的考生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有关材料(以上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正本)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到海关总署青岛教育培训基地新综合楼前集合,集中点名并由工作人员验核相关材料后统一乘车参加体检。

三、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6月3日(周五)9:00开始。

面试地点:海关总署青岛教育培训基地。

咨询电话和联系人:

青岛海关公务员招录咨询电话:(0532)82956813。

联系人:赵瑞鹏。

注意事项:

(一)时间要求:请参加面试考生于6月3日7:15前到培训基地新综合楼前报到点名,并抽签确定面试的考场、次序。

(二)纪律要求:考生在候考区内集中等候面试,候考期间须将通讯工具关闭,并上交缴统一保管。面试结束后考生要统一在休息室休息,待面试全部结束后方可离开。

(三)其他:考生在青岛体检、面试期间食宿自理。

四、确定考察人选的原则

现有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含3倍)以上的,面试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少于3倍时,考生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四舍五入),方可按上述原则进入考察环节。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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