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转发开展2015年社会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通知
来源:坡头区教育信息网 阅读:1323 次 日期:2015-07-24 14:4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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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社会事务局,市直属各学校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5〕4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的实际对做好今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广泛开展宣传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尽快向社会广泛宣传省教育厅的通知精神和我市认定工作总体部署,方便申请人员了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要求,提前做好申请的相关准备,保证工作有序进行。

二、严把工作质量关

各单位要严格遵照《教师资格条例》和省教育厅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认定范围、认定条件、受理申请与认定程序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质量。

三、协助做好学历认证、普通话测试和教育学、心理学补修工作

各单位要对申请教师资格认证所需要的普通话测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补修、非在编正式教师以外人员学历认证等有关条件作出具体说明。

1、普通话测试补修。普通话测试由申请人直接向市语委办报名。地点:湛江市人民大道北76号市教育局10楼督导室2室,报名、测试时间由市语委办具体安排,联系电话:3320144。

2、学历鉴定。除在编正式教师外,其他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还需要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学历鉴定由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负责,该中心在湛江设有代理点,地点设在湛江市赤坎区寸金二横路10号湛江市招生考试服务中心内(学历鉴定过程一般需1个月,联系电话:0759—3365768)。

四、认真抓好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和体检工作

(一)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是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教师的质量,各地要按规定挑选思想好、作风正派、业务强、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教学骨干人员组成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严格按照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认真做好两种申请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工作:1、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2、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人。

(二)体检工作按照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进行。体检医院由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县级以上医院负责。其中市辖赤坎、霞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市直属学校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原则上统一到湛江中心人民医院、湛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广东医学院附属医院或广东省农垦中心医院体检。体检工作要统一组织进行,统一使用省教育厅规定式样的体检表。

五、其他要求

(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继续由霞山区教育局具体负责。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的由坡头区教育局具体负责。

(二)工作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9月21日8时至9月30日17时(不含周末和节假日),网上报名网址为“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2、现场确认时间。已通过网上申报者须到各县(市、区)教育局现场报名确认才算完成。现场确认报名时间定于2015年9月29日至10月8日。

3、申报材料提交时间。各县(市、区)教育局务必在2015年10月15日前将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技术教师资格、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报材料报市教育局人事科审核。

4、生成证书编号时间。各县(市、区)认定机构必须在11月15日前通过网络版教师资格管理认定系统生成证书编号报省教育厅,否则教育部服务器会自动关闭。

(三)提醒申请人注意事项和材料要求

1、认定机构的选择。凡网上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等三类资格的,认定机构必须选择湛江市教育局,否则申报无效。

2、表格要求。《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可直接从广东省教育厅网站(www.gdedu.gov.cn)主页的“热点关注”中的教师资格认定专栏或湛江市教育局网站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在网上申报成功后,申请人要及时导出表格并打印,否则报名系统关闭后将无法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有A3和A4两种规格,湛江市认定机构统一用A3双面规格打印(两页拼合成一张A3规格纸打印)。

3、相片要求。网上报名需上传近期免冠半身红底正面照片,大小在20k以内,像素为114(宽)*156(高),照片扩展名为JPG,上传的照片需与上报的纸质申请表上照片一致。

(四)各县(市、区)教育局完成认定工作后,将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总结报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

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人事科(湛江市人民大道北76号市教育局9楼人事科2室)。联系(传真)电话:3336260;传真:3336260转人事科。

湛江市教育局

2015年7月9日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2、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说明

更多信息请查看广东省教师资格考试网

更多信息请查看广东省教师资格证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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