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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经信局,台州市经济开发区经发局,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经发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度机械等5个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经信人事〔2015〕267号)、《关于做好2015年度安全工程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安监管人〔2015〕69号)、《关于2015年度质量技术监督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质人函〔2015〕76号)、《关于开展2015年度地勘土管测绘工程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办〔2015〕54号)、《关于做好2015年度环保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环函〔2015〕220号)、和《关于印发2015年度台州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台人社发〔2015〕94号)精神等,现将全市机械、能源与原材料、轻纺、石化、电子、安全、质量技术监督、地勘土管、环保等9个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2015年度机械、能源与原材料、轻纺、石化、电子、安全、质量技术监督、地勘土管、环保等9个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各专业高评委评审范围、主管部门详见附件。
二、申报评审条件、要求
有关学历、资历、评审条件、破格条件、外语及计算机能力等具体要求、材料要求及相关表格式样、申报程序及要求等均按照相关省级主管部门公布的评审通知执行。
三、报送材料要求
(一)申报对象的现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计算到2015年12月31日。
(二)送审材料必须真实规范,书写清晰,手续齐全,装订成册。各单位要把好材料审核关,对送审对象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申报对象的《推荐高级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等送审材料应在所在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并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上签字盖章。
(三)材料中的复印件必须完整、清楚,并由单位和市经信、人力社保部门核对原件,签署“核对无误”的字样,由验证人签名,注明验证时间,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送材料严格按规定填报。
1、县(市、区)、市直单位需报送材料:
(1)县(市、区)、市直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开具的评审委托书1份。
(2)《推荐高级工程师资格人员花名册》1份,按Excel电子报表版本打印,并提供电子文档。
(3)申报质量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的装订材料第一册1份。
2、评审对象送审材料具体要求见有关省主管部门的通知。
四、材料接收截止时间
高级工程师材料接收截止时间:7月31日。
评审费由各送审单位在报送材料时按有关规定标准缴纳。
联系电话: 台州市经信委人教处 88510736
台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7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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