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滁州市定远县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
来源:定远县教育局网 阅读:3450 次 日期:2015-07-27 11:2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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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贷款性质、申请条件与贷款政策(详见定远教育网—股室主页—资助中心—助学贷款项目《2015年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

贷款标准:1.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2.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贷款期限: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制加13年确定,但最长不超过20年。借款学生毕业或终止学业时,应与经办银行和经办机构确认还款计划,还款期限按双方签署的合同执行。

二、贷款申请

(一)网上申请

1.首次贷款: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网址:https:// sls.cdb.com.cn),注册并提交贷款申请,导出申请表1份。

2.续贷:学生登陆在线系统,提交续贷声明,并提交贷款申请,导出申请表1份。

(二)资格认定

1.首次贷款:持申请表前往乡镇民政部门确认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乡镇民政部门确认属实的,在申请表“资格审查情况”栏相关位置填写审查意见,加盖盖章,填写日期,经办人签名并留联系电话。

2.通过预申请的首次贷款学生和续贷学生无需乡镇民政部门进行资格认定。

(三)现场受理

1 .首次贷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一起前往受理中心办理。

出示:(1)双方身份证原件(应在有效期限内)。(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学生证丢失的,需提交高校出具《学生在校证明》)。(3)户口簿原件。

提交材料:(1)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经乡镇民政部门资格认定的《申请表》原件1份。(通过预申请的首贷学生学生无需乡镇民政部门进行资格认定)。(2)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3)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1份。(4)证明联系人登记表1份(请从附件下载,按要求填写)。

说明:

(1)如共同借款人不为父母,由乡镇民政部门出具父母不能作为共同借款人的相关证明,县资助中心留存相关证明材料(非父母的共同借款人年龄须在25-60周岁,户口在定远县)。

(2)为便于了解借款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联系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我县建立助学贷款证明联系人制度。证明联系人应为申贷学生原户籍所在地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证明联系人登记表由其所在学校盖章。

2.续贷: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到受理中心即可办理。

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提交材料: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1份。

(为方便申贷学生,受理场所提供网上申请、复印等社会化服务)

(四)受理时间与地点

地点:定远县职教中心(定远四中)

时间:8月1日至9月15日(正常工作日)

为了避免人员过分集中,保障受理工作有序进行,具体受理时序安排如下:

序号 时间 乡镇
1 8月3日、4日、5日 定城片续贷学生
2 8月6日、7日 炉桥片续贷学生
3 8月10日、11日 吴圩片续贷学生
4 8月12日、13日 张桥片续贷学生
5 8月14日、17日 池河片续贷学生
6 8月18日、19日 藕塘片续贷学生
7 8月20日、21日、24日 定城片、炉桥片首贷学生
8 8月25日、26日、27日 吴圩片、张桥片首贷学生
9 8月28日、31日 池河片、藕塘片首贷学生
10 9月1日至9月15日(正常工作日) 机动办理

注:1、请贷款学生与家长按上表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 2、若因故未能按规定的时间办理或因材料不全当天没有办理成功的学生,也可另行择日办理。

(五)受理程序

1.到文印室领号,复印相关材料。

2.诚信谈话,签订《约定与承诺书》,审验材料。

3.网上受理。

4.签订合同。

5.打印受理证明

首次贷款: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本人到现场签字。

续贷: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到受理现场即可办理。

合同签字需使用简体楷书字体,严禁使用繁体字、简化字和草书,不得涂改。合同上四个日期均需填写,原则上保持一致。银行日期由借款人填写。

三、特别提醒

(一)国家开发银行热线电话95593,支付宝热线电话95188。

(二)借款人在前往高校报到时,应提醒高校资助部门及时录入合同电子回执,电子回执截止日期10月10日。

(三)借款学生应保管好学生在线系统和支付宝的用户名及密码,注意资金安全。

(四)提现支付宝账户余额,须学生本人登陆支付宝进行实名认证。

(五)借款人应认真阅读合同文本,切实履行借款人各项义务。

(六)国家开发银行及各级学生资助中心有权不经借款人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人个人信息及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

(七)借款人个人信息和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咨询电话: 0550-4998830 0550-4998823

定远县教育局

2015年7月21日

相关附件:1:定远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联系人登记表

温馨提示:

《定远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联系人登记表.doc》来源于定远县教育局网,最近更新于2015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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