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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职称工作安排,现将受理2015年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15年8月24日起至8月31日止。
二、受理地点
省委党校学术楼一楼(南昌市八一大道212号)。
三、报送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按《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赣人社发〔2011〕37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通知》(赣人社发〔2014〕19号)规定要求提供,并经主管部门和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逐级审查盖章。申报材料每人一袋,袋上注明姓名、工作单位、所属市厅局、申报系列专业、申报资格名称、是否破格等信息。《专业技术资格审查表》(表一)不要装入档案袋,分开报送。
2.《申报评审(审定)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评审信息表》一式三份及其电子数据包。此表由系统软件生成导出,并经单位审核盖章。
四、相关要求
1.要严格按《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赣人社发〔2011〕37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15〕20号)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2.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完成材料报送,申报材料及《专业技术资格审查表》(表一)要按《申报评审(审定)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评审信息表》上姓名顺序捆绑。
3.申报信息使用新开发的江西省职称申报管理系统软件采集,也可继续使用2012年版江西省职称管理系统软件采集,软件均可到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职称工作专栏(http://www.jxhrss.gov.cn/zcgz.aspx)下载。
4.省直管试点县(市)省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由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直接上报,也可通过设区市职称办报送。
5.根据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字〔2004〕523号)文件精神,设区市按20元/人、省直单位按40元/人上缴资格审查费。请各地、各单位将费用在报送申报材料时一并缴清。
联 系 人:任如、王娟
联系电话:0791-86386293、86386275(省职称办)
0791-86202671(省委党校)
江西省职称工作办公室
2015年7月27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