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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国家卫计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专业内容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国家和省卫计委通知,2015年起,在医师资格考试中对院前急救和儿科岗位从业人员,开展加试相关专业内容的加分考试。现在将(国卫医考委办发[2015]5号)文件转发,符合条件的考生,8月4日前将加试考生信息报医师资格考试莆田考点办公室(暂设于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卫计委窗口)。其中,各县区卫计局、市第一医院、莆田学院附属医院、解放军第九五医院、8710部队医院、莆田人民医院、莆田盛兴医院、湄洲湾北岸忠门卫生院、湄洲岛红十字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要统一汇总符合条件的加试考生信息,并于2015年8月4日前报医师资格考试莆田考点办公室(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卫计委窗口)。
备注:考试结束后,通过加试加分达到分数线的人员名单各考区公示,公示结束后发标示“院前急救”或“儿科”的证书,并限定注册岗位。由具体单位和考生签协议,本意肯定是固定“院前急救”或“儿科”岗位。其中,通过加试取得医师证书的(只有临床类别),只能限定在院前急救或者儿科执业,地点可以变更,但是变更后依然要是上述岗位。如果不在院前急救或儿科注册,必须重新考医师资格报加试。只要助理的是临床类别,目前在院前急救或儿科岗位注册的,就能选择相应类别的加试。
莆田市卫生计生委
201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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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来源于莆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最近更新201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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