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县2008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招聘工作,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2008年文山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精神。 现将丘北县2008年事业单位招聘县乡(镇)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全县财政全额、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二、招聘计划
2008年全县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共361个。招聘的具体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08年文山州全额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文山人事网: www.ynwsrs.gov.cn
丘北县人事网:www.ynqb.gov.cn/qbrs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招聘计划主要面向文山州户籍或文山州生源的毕业生;文山师专普通招生计划2008年毕业生、州属及省驻文单位职工子女均不受户籍限制。
(七)除岗位有明确规定外,在职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八)新进人员年龄限3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顶编代课教师年龄限45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任职资格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的可放宽到50周岁(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九)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四、招聘程序
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在我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丘北县人事局组织,业务主管部门配合。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按本简章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报名、考试。
(一)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08年7月15日至18日;报名地点:丘北县人才市场(锦屏镇大营盘91号)。
2、报名时须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2008年应届毕业生,还没有拿到毕业证书的,须由毕业学校出具毕业证明才能报考)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考岗位要求是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的还需出具就业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交近期免冠半身小一寸照片2张;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还需出具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办理但尚未取到教师资格证的由教育主管部门出示证明)。
3、.资格审查:考生按照本办法和职位要求,对照自身条件进行报名。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在现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分别在《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上签章,办理报考手续。考试结束后,领导小组对分数上线的考生依据本办法和职位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条件要求的取消进入下一程序的考核。
(二)考试
分为笔试、面试及笔试和面试相结合三种方法。其中:花灯剧团舞蹈演员岗位只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英语、幼师、音乐、工业经济服务中心技术员等4类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综合成绩保留三位小数;除上述岗位外,其他所有岗位均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招聘。
1、笔试
笔试考专业知识,成绩总分100分。英语、幼师、音乐等3类岗位笔试成绩占40%,工业经济服务中心技术员岗位笔试成绩占70%。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达到3:1方能开考,如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达不到3:1的,须报州人事局批准才能开考。按1:1开考的岗位,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
(1)考试内容及范围:见《丘北县2008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内容及范围》,可通过文山人事网、丘北县人事网查询。
(2)准考证发放:发放时间为7月27日至28日,领证地点在丘北县人才市场。
(3)考试时间:2008年8月2日上午8:30---11:00。
(4)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示后,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在3天内向丘北县人事局纪检监察室提出书面申请,由纪检监察室组织人员进行查分,并公示查分结果。
2、面试
面试主要是考查考生与岗位相匹配的能力,面试满分100分。英语、幼师、音乐等3类岗位面试成绩占60%,工业经济服务中心技术员岗位面试成绩占30%。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按2:1确定,低于2:1比例的岗位,须报州人事局批准。不笔试和等额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方能作为拟聘人选。面试的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优惠政策
1.根据“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有关要求,对于从2003年开始服务的“全国计划的西部志愿者”、凡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按云青联〔2004〕8号文件规定,予以笔试成绩加5分的优惠;按云教学〔2005〕14号、云青联〔2006〕25号文件规定,凡参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地方项目”并获金、银、铜奖的人员,笔试成绩分别加4分、3分、2分。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发放的《志愿服务证》(证上需有各县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
2.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下同)予以笔试成绩加5分的优惠。报名时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烈士之间的关系)。
3.按照《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州委《贯彻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实施意见》(文发〔2006〕24号)文件精神,对我州的少数民族考生按照学历层次予以笔试成绩加分优惠,大学本科毕业加2分,大学专科毕业加1.5分,中专毕业加1分。符合加分优惠的少数民族考生,需在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4.按《文山州优秀运动员升学就业办法》(文政发〔2005〕93号)文件规定符合加分的优秀运动员,按文件规定办理,并在报名时提供相关资料。
同时符合上述几种加分条件的,按最高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所有加分人员在报名时通过审核后,将于笔试前在丘北人事网进行公示。
(四)考核和体检
1、人选的确定。考核人选采取划定最低分数线的办法进行。根据全县各专业招聘岗位计划数,统一划定最低分数线,按照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已上线的考生因所报岗位已聘满而未被聘用,本人愿意服从调配的,可调配到相同专业的空缺岗位,若考生不服从调配,则按相同专业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延确定下一名考核人选。成绩并列,无法确定考核人选时,须进行加试,具体方法待定。
2008年的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未出具毕业证书原件的,2008年 12月31日前,必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否则,解除聘用。确因助学贷款未还清,毕业证书被学校扣押的(提供学校证明)可以聘用,但必须在2009年3月30日前提交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验,否则,解除聘用。
2、考核。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核与复审,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法制观念、自律意识、能力素质、资格条件真实性等进行考核。
3、体检。体检由县人事局指定的医院负责,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特殊岗位有规定标准的按规定的标准执行。
若出现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在该岗位中按最后合格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顺延确定参加体检或考核的人选。
(五)公示。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聘用前公示,时间为7天。
(六)聘用。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填写《文山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经县人事局审核后,报州人事局审批,用人单位凭《文山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办理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报批。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报批,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纪律要求
(一)为严肃考风考纪,在招聘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文山州人事局、文山州监察局《关于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监督工作的通知》(文人〔2005〕80号)规定,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在丘北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发布招聘信息、考试、体检及其他事宜公告、通知的时限内,不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伪造、涂改证件,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等情形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我县 ;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指使、纵容他人舞弊,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等情形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党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此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应试人员多,涉及面广,组织实施过程中任务重,招聘考试期间各部门应积极配合人事部门,服从调配和指挥,确保整个招聘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电话:4128663 4124800(人才市场)
监督电话:4123648(人事局纪检组)4121130(县监察局)
六、本办法由丘北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丘北县人事局
二00八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