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西省高等学校申报教师高级职务论文查重检测工作通知
来源:山西教育厅网 阅读:1287 次 日期:2015-07-31 11: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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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等学校: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提高广大教师的学术诚信,有效遏制学术论文剽窃、抄袭、不当署名等学术造假,利用技术手段规范学术行为,今年继续对全省高等学校申报教师高级职务提交的学术论文进行查重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查重检测范围和重合率比例

全省高等学校教师申报教师高级职务,作为支撑材料提交的学术论文须进行查重检测。重合率的比例由各校自行确定。送检的论文必须是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与本人从事专业相一致的学术论文。检测论文由本人递交学校人事处,由学校人事处统一组织进行查重检测。2014年已经检测过的论文原则上不再重新检测。

二、查重检测安排

查重检测应保证权威性和公正性,统一组织、规范运作。凡有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的高校可自行负责本校的查重检测,其他高校,省教育厅委托山西大学图书馆承担查重检测工作。各送检高校要在统一安排确定的时间内送检,并按要求及时领取检测结果,以免影响整体检测进度。

三、附送检测结果

各校在报送职称评审材料时,应将“单篇论文检测报告单”附在论文刊物首页前并加盖学校人事处章。

四、认真组织实施

学术论文查重检测事关教师切身利益,各高校一定要高度重视,根据本文件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订具体的职称论文查重检测实施办法,确保查重检测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充分发挥检测结果在职称评审中的重要导向作用,通过论文查重引导教师严守学术规范,树立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为确保公平公正,各校人事部门要制定严格的工作纪律和保密制度,并主动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如发生篡改检测结果或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将对有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学校给予处分。

山西省教育厅

2015年7月28日

附件:高等学校申报教师高级职务论文查重检测工作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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