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汉区做好2015年征兵工作通知
来源: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网 阅读:2516 次 日期:2015-08-01 13:0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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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区属各单位:

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武汉警备区关于做好2015年夏秋季征兵工作的有关精神,为开展2015年我区征兵工作,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征集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青年,重点征集大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女兵征集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

二、征集年龄

男青年为2015年年满18至22周岁,大专毕业生可以放宽至23周岁、本科毕业生可以放宽至24周岁。女青年为2015年年满18至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毕业生入伍。

三、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颁发的《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总参谋部、总后勤部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四、征集办法

适龄青年应在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新兵批准入伍时间统一为2015年9月1日。

五、征集阶段划分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和省、市统一部署,我区今年夏秋季征兵工作从4月1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准备和宣传发动阶段(8月1日前)。组织召开区、街两级征兵工作会议,成立征兵工作机构,安排部署任务,组织业务培训,搞好宣传发动和体检准备,组织适龄青年进行网上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登记。

(二)体格检查阶段(8月1日—8月15日)。组织完成应征青年体检、士兵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和身体复查等工作。

(三)政治考核阶段(8月16日—9月5日)。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核和政治条件兵联审,配合接兵部队搞好走访。

(四)审批定兵阶段(9月5日至9月10日)。搞好审批定兵,办理新兵入伍手续,组织发放被装,整理新兵档案资料,做好新兵交接准备。

(五)运输新兵阶段(9月11日至9月25日)。按照新兵运输计划,按时分批组织新兵交接和运送,组织开展新兵欢送会。

(六)工作总结阶段(9月26日至9月30日)。汇总征兵工作数据,开展工作总结和数据上报并做好新兵回访工作。

六、有关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有序。向部队输送优质兵员,是事关加强国防建设、军队建设、维护国家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大事。各街办事处和武装部及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区征兵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征兵工作的重要性,以对党、对国家、对军队、对人民负责的高度政治责任感,切实按时间节点做好征兵工作。

二是把握关键环节,确保兵员质量。要以强化新兵质量为核心,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宣传发动、报名登记、初检初审、政治考核走访和集体定兵环节,凡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得批准入伍,确保兵员质量。

三是严明政策纪律,确保廉洁征兵。征兵人员要认真学习“五条禁令”和 “六个一”,做到征兵“四个公开”,实行阳光操作。凡发生违纪问题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江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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